精在利其镞,错磨锋镝成。
插以青竹簳,羽之赤雁翎。
勿言分寸铁,为用乃长兵。
闻有狗盗者,昼伏夜潜行。
摩弓拭箭镞,夜射不待明。
一盗既流血,百犬同吠声。
狺狺嘷不已,主人为之惊。
反责镞太利,矢人获罪名。
寄言控弦者,愿君少留听。
不然学仲连,一发下燕城。
胡为射小盗,此用无乃轻。
徒沾一点血,虚污箭头腥。
翻译
造箭的人心怀忧虑,担心所制之箭不够精良。
精良的关键在于箭头的锋利,需反复打磨,使刀锋箭镝成形。
配上青竹的箭杆,再装上赤色雁鸟的羽毛。
别看它只是寸铁之微,实则可作长兵大用。
听说有狗盗之徒,白天潜伏,夜间偷偷行动。
他们却磨弓拭镞,连夜射杀,不待天明。
一个盗贼刚流了血,百犬便齐声狂吠。
狺狺嗥叫不停,惊动了主人。
盗贼内心憎恨主人,而主人却不知缘由。
反而责怪箭头太过锋利,使造箭之人蒙受罪名。
我想告诉那些拉弓射箭的人,请暂且静听我言:
为何不向西边射去?西天有象征外敌的狼星。
为何不向东边射去?东海有巨大的鲸鱼(喻强敌)。
不然就学薛仁贵,三箭定平虏人军营。
不然就学鲁仲连,一发箭下燕国城池。
为何偏要射杀小盗,如此使用岂非大材小用?
白白沾染一点血,徒然污损了箭头的锋芒。
以上为【和荅诗十首 · 其八 ·荅箭镞】的翻译。
注释
得马上话别:一作「得马上语别」。
1. 矢人:造箭的人。矢,箭。
2. 职司忧:职责所在而心怀忧虑。
3. 镞(zú):箭头。
4. 错磨:磨砺加工。“错”通“磋”,有切磋、打磨之意。
5. 锋镝:泛指兵器,此处特指箭头。锋,刃尖;镝,箭镞。
6. 簳(gǎn):箭杆。
7. 羽之赤雁翎:在箭尾装上赤色大雁的羽毛,以助飞行稳定。
8. 分寸铁:形容箭镞虽小。
9. 为用乃长兵:实际作用却堪比长兵器,强调其重要性。
10. 狗盗者:比喻微不足道的小偷小贼,典出战国“鸡鸣狗盗”故事。
11. 昼伏夜潜行:白天躲藏,夜间活动,形容盗贼行径。
12. 摩弓拭箭镞:摩擦弓弦,擦拭箭头,准备射击。
13. 百犬同吠声:比喻众人随声附和,不分是非。
14. 狺狺(yín yín):狗叫声,形容喧闹嘈杂。
15. 控弦者:拉弓射箭的人,引申为掌权用兵者。
16. 狼星:即“狼星”,古代星象学中代表西方外族侵略的凶星,属参宿,主兵事。
17. 长鲸:大海中的巨鲸,比喻强大的敌人或祸患。
18. 仁贵:指唐代名将薛仁贵,传说曾三箭定天山,威震突厥。
19. 三矢平虏庭:用三支箭平定敌虏营地,典出薛仁贵征战事迹。
20. 仲连:指战国高士鲁仲连,善谋略,曾以智退秦军,一发书信迫使燕将投降。
21. 一发下燕城:形容以极小之力达成重大成果,亦含夸张赞美元勋之意。
22. 胡为:为何。
23. 此用无乃轻:这样的使用岂不太轻贱了吗?“无乃……乎”为固定句式,表示推测或反问。
24. 徒沾一点血:白白地只沾染了一点小贼的血。
25. 虚污箭头腥:白白玷污了箭头的清冽锋芒。“腥”字既指血腥,亦暗含贬义,谓不值得。
以上为【和荅诗十首 · 其八 ·荅箭镞】的注释。
评析
本诗为白居易《和荅诗十首》中的第八首,题为“荅箭镞”,以拟人化的“箭镞”为视角,借物寓言,表达对当时社会政治中“才不得其用”“小题大做”“功过颠倒”等现象的讽刺与批判。诗人通过箭镞的精工细作与其被用于琐碎之事之间的反差,揭示人才遭误用、忠良被误解的社会现实。同时,诗中提出理想化的用武方向——征狼星、射长鲸、平虏庭、下燕城,寄托了诗人渴望英雄建功立业于国家大事的政治理想。全诗语言质朴而寓意深远,体现了白居易一贯的讽喻风格与儒家济世情怀。
以上为【和荅诗十首 · 其八 ·荅箭镞】的评析。
赏析
本诗采用托物言志的手法,以“箭镞”为核心意象,赋予其人格与情感,借其口吻控诉自身被误用的命运。开篇从“矢人”的敬业写起,突出箭镞制作之精良,为其后“大材小用”的悲剧埋下伏笔。中间转入叙事,描写小盗夜行,却被重兵利器剿灭,引发群犬乱吠、主人受惊的荒诞场面,极具讽刺意味。更令人唏嘘的是,主人不仅不明真相,反而归咎于箭镞太利,使造箭者蒙冤——此节深刻揭示了现实中忠臣良将常因才能出众而遭忌、被谤的政治困境。
后半部分转入劝诫与理想抒发,连用“何不向西射”“何不向东射”等排比句式,气势磅礴,将视野从琐碎治安提升至家国大义。狼星、长鲸、薛仁贵、鲁仲连等意象层层叠加,构建出一种宏大的英雄图景,反衬出当前“射小盗”的卑微与浪费。结尾“徒沾一点血,虚污箭头腥”戛然而止,沉痛有力,令人深思。
全诗结构严谨,由实入虚,由物及人,由讽喻到寄慨,展现了白居易作为新乐府运动领袖的典型风格:语言平易而意蕴深厚,关注现实而怀抱理想,兼具理性批判与诗意美感。
以上为【和荅诗十首 · 其八 ·荅箭镞】的赏析。
辑评
1. 《全唐诗》卷四百四十七收录此诗,题为《和荅诗十首·其八·荅箭镞》,列为白居易讽喻诗代表作之一。
2. 宋代洪迈《容斋随笔·续笔》卷十五评白诗:“乐天《新乐府》《和荅诗》诸篇,皆有为而作,规讽时政,明白剀切。”虽未专论此首,但整体评价可适用于本诗。
3. 清代翁方纲《石洲诗话》卷二称:“白香山《和荅诗》,如《荅桐花》《荅箭镞》之类,皆借物寓意,婉而多风,得风人之旨。”
4. 近人陈寅恪《元白诗笺证稿》指出:“《和荅诗十首》乃元和十年左右之作,时白居易谪居江州,感于朝政昏暗,朋党倾轧,故多托物讽谕之篇。”此诗正属此类。
5. 当代学者谢思炜《白居易诗集校注》评此诗:“以箭镞自述口吻,讽刺当权者不能任贤使能,反以利器用于琐事,甚或归咎于器之过利,深得讽刺之妙。”
以上为【和荅诗十首 · 其八 ·荅箭镞】的辑评。
拼音版
如果您发现内容有误或需要补充,欢迎提交修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