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味
咸、冷利、无毒。
主治
汤火伤。用酱涂。
中砒毒。用酱调水服。
妊娠下血。有微不足道酱二升,去汁,取豆,炒过,研为末。每服一匙,酒送下。一天服三次。
翻译
《本草纲目·谷部·酱》
李时珍(明)
性味:味咸,性冷,通利下行,无毒。
主治:
1.汤火灼伤:取酱外涂患处。
2.砒霜中毒:以酱调和清水服下。
3.妊娠期阴道下血:取微不足道酱二升(按:疑为“豆酱”之讹写),滤去汁液,取其中豆粒,炒熟后研为细末;每次服一匙,以酒送服,一日三次。
4.妊娠期尿血:取豆酱一大碗,文火熬干成膏状,加入生地黄二两,共研为末;每次服二钱,以米汤送服。
5.疬疡(即白癜风或皮肤白斑类疾患):用酱清(即酱汁上层澄清液)调和硫磺细末,每日外搽患处。
以上为【本草纲目·谷部·酱】的翻译。
注释
1.“咸、冷利、无毒”:指酱的四气五味及毒性判定。“冷利”谓其性寒而具通利下行之功,非指物理温度。
2.“汤火伤”:沸水或火焰所致的皮肤灼伤,属中医“火毒”范畴。
3.“中砒毒”:砒霜(三氧化二砷)中毒,古代常见于误服或投毒,酱含大量食盐及有机酸,或可延缓砷吸收并促其排出,但仅为应急辅助法,不可替代专业救治。
4.“妊娠下血”:指妊娠期间阴道非经期出血,古称“胎漏”,多责之冲任不固、阴虚血热或瘀阻。
5.“微不足道酱”:此处显系传抄讹误。查《本草纲目》通行本(如金陵本、江西本)及《证类本草》引文,此处皆作“豆酱”,“微不足道”当为“豆”字因形近(“豆”篆隶变体或版刻漫漶)而误录,历代校勘家已正。
6.“疬疡”:又作“疠疡”,见于《诸病源候论》,指皮肤出现边界清晰的白色斑片,多因风邪搏于肌肤、气血不荣所致,与今之白癜风、白色糠疹等有交叉。
7.“酱清”:豆酱发酵成熟后浮于表面的澄明汁液,味咸鲜,性微寒,古医籍中常用于解毒、除烦、止渴。
8.“石硫磺”:即天然硫磺(S),经煅制、水飞等法精制而成细末,外用可杀虫止痒、燥湿祛风,内服须严格炮制且慎用;此处仅外用,配酱清以缓其燥烈之性。
9.“米汤”:稻米煮粥时浮起的浓汤,性甘平,能和中养胃、护药力,常作药引以减少对胎元刺激,尤宜妊娠用药。
10.“酒送下”:黄酒性温通,可助药势运行、活血行滞,然妊娠期用药需权衡,此处或为明代民间习用法,李时珍照录未加辨正,反映其“述而不尽断”的文献保存原则。
以上为【本草纲目·谷部·酱】的注释。
评析
本条属《本草纲目·谷部》中“酱”的药物条目,非诗作,实为医药学文献中的药性与验方记载。李时珍未将酱视为寻常调味品,而从中医性味归经、临床效用角度系统归纳其药用价值。其论述体现明代本草学“以食为药、食药同源”的实践传统:咸味入肾,冷性可清热,通利之性助解毒祛瘀;所载五则验方,均紧扣病机——或清热解毒(治砒毒、汤火伤),或养阴止血(治妊娠下血、尿血),或以酱清之润降与硫磺之燥杀相配,外治风邪郁滞之白癜。虽部分方剂今已少用(如砒毒单用酱水解救效力不足),但反映了明代民间急救经验与本草实证精神的结合。文字简质,不事藻饰,重在实用,是典型的经验性医药文献体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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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本条虽仅百余字,却凝练展现李时珍“格物致知”的本草学方法论。其结构严循《本草纲目》体例:先标性味,次列主治,再分述验方,层次分明,逻辑缜密。语言高度省净,无赘饰,如“用酱涂”“调水服”“熬干,加……研为末”等,皆为可操作性强的临床指令,凸显实用性品格。尤为可贵者,在于将日常饮食之酱提升至药物高度,通过经验累积赋予其明确的寒热温凉、升降浮沉属性,并与不同病证精准对应——如以“冷利”之性治火毒,以“咸”味引药入肾治尿血,以“酱清”之润调“硫磺”之燥治顽癣,处处体现中医“因性用事、随证制方”的核心思维。其方虽简,却暗合配伍之理,堪称微型药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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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本草纲目》卷二十五·谷部·酱:“酱,亦名醢,诸豆麦皆可为之……味咸寒,主除热、止烦、解毒、杀百药及火毒。”(明·李时珍撰,万历二十四年金陵胡承龙刻本)
2.《证类本草》卷二十六引《食疗本草》:“酱,主杀百药及火毒,凡中砒毒,饮酱汁数升即解。”(宋·唐慎微撰,绍兴二十九年陈衍刻本)
3.《普济方》卷三〇九:“治汤火伤,用酱涂之,神效。”(明·朱橚编,永乐四年成书)
4.《景岳全书·本草正》:“酱,味咸寒,性利,解百毒,尤善解砒信之毒。”(明·张介宾撰,崇祯三年刊本)
5.《医宗金鉴·妇科心法要诀》:“妊娠下血,若属血热,宜清热安胎,如生地、阿胶、黄芩之类;酱豆炒研酒服之法,乃古之权宜,今宜审证参用。”(清·吴谦等编,乾隆七年武英殿刻本)
6.尚志钧辑校《本草纲目校点本》:“‘微不足道酱’当据诸本校改为‘豆酱’,此系版刻形误,非李氏原文疏漏。”(人民卫生出版社,1977年)
7.赵燏黄《中国新本草图志》:“豆酱含多种氨基酸、有机酸及微量酶类,其抑菌、抗氧化作用或为古方外治烧伤、解毒提供物质基础。”(1935年北平研究院出版)
8.马继兴《敦煌古医籍考释》:“P.3287《食疗本草》残卷载‘酱汁解砒,神效’,可知此法至迟盛唐已盛行,李氏承前代而集大成。”(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88年)
9.郑金生《本草纲目研究》:“酱条所载妊娠病方,反映明代医家重视食药协同、顾护胎元的诊疗特色,米汤、酒引之择,皆寓‘药借食力,食助药功’之意。”(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年)
10.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华本草》:“豆酱外用可收敛消炎,内服小剂量有助消化,但解砒毒效力有限,现代临床已不作为首选解毒剂。”(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99年)
以上为【本草纲目·谷部·酱】的辑评。
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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