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名
亦名乌蒜、老鸦蒜、蒜头草、婆婆酸、一枝煎、水麻。
气味
(根)辛、甘、温、有小毒。
主治
便毒诸疮。用石蒜捣烂涂搽。毒重者,把石蒜洗净,以生白洒煎服,汗出为好。
产肠脱下。用石蒜一把,加水三碗煎成一碗半,去渣,熏洗患处。
小儿惊风,一叫而绝。用麻线把手心脚心缠住,又在胁下缠一圈,然后以灯火照灼手足心。同时,用石蒜(晒干)、车前子,等分为末,水调匀贴手心。再在手足心、肩膀、眉心、鼻心等处以灯火照灼,可使病儿复苏。
翻译
石蒜,又名乌蒜、老鸦蒜、蒜头草、婆婆酸、一枝煎、水麻。其根味辛、甘,性温,有小毒。
主治:
1. 治疗便毒及其他痈疮——取鲜石蒜捣烂外敷患处;若毒势深重,则将石蒜洗净,用生白酒煎服,以汗出为佳效之征。
2. 治疗直肠脱垂(产肠脱下)——取石蒜一把,加水三碗,煎至剩一碗半,滤去药渣,趁热熏蒸并洗涤患处。
3. 治疗小儿惊风,猝然昏厥、气息欲绝——先以麻线缠束手心、足心,并于两胁绕一圈;再用灯火(灯芯火)熏灼手足心。同时,取晒干的石蒜与车前子等分研为细末,以清水调成糊状,贴敷于手心;继而在手心、足心、肩端、眉心、鼻准等处施行灯火照灼(即“灯火灸”),可促患儿苏醒。
以上为【本草纲目·草部·石蒜】的翻译。
注释
1. 石蒜:石蒜科石蒜属植物Lycoris radiata(L’Hér.)Herb.,多年生草本,鳞茎含石蒜碱、加兰他敏等生物碱,有毒,具催吐、祛痰、解毒、抗炎作用,现代药理证实其对中枢神经系统及平滑肌有显著影响。
2. 便毒:中医病名,指发生于肛门周围或腹股沟部位的急性化脓性感染,类似现代医学之肛周脓肿或淋巴结炎。
3. 生白洒:明代习称未蒸馏提纯、未经陈酿的原始米酒或浊酒,酒精度较低而含较多发酵产物,常作药引以助行药力、通阳发汗。
4. 产肠脱下:即“脱肛”,指直肠黏膜或全层自肛门脱出,多因中气下陷、脾虚不摄所致。
5. 小儿惊风:古代儿科危重症统称,包括高热惊厥、癫痫样发作、窒息性昏迷等,此处“一叫而绝”提示突发意识丧失、呼吸暂停之急候。
6. 灯火照灼:即“灯火灸”,系用灯芯蘸油点燃后迅点患儿体表特定穴位(如十宣、涌泉、印堂等),借爆燃瞬时高温刺激经络,为明清儿科急救常用术,具醒神开窍之效。
7. 麻线缠手足心及胁下:属“结缚导气”之法,意在约束散乱之气机,配合灯火灸以收摄阳气、回阳救逆,见于《幼科发挥》《保婴撮要》等明代儿科文献。
8. 车前子:车前科植物Plantago asiatica L.种子,性寒味甘,清热利尿、明目祛痰,与石蒜配伍,或取其制石蒜之温燥、缓其毒性,兼利湿以助排毒。
9. 手心脚心:即劳宫、涌泉二穴所在,为心包经、肾经所过,灯火灸之可交通心肾、引火归元;眉心(印堂)、鼻心(素髎)为督脉要穴,主醒脑开窍。
10. “一枝煎”之名:或因其花单生于花葶顶端,形如一枝独秀;亦有说谓其根入药常单枝采煎,故得此称,见《本草乘雅半偈》。
以上为【本草纲目·草部·石蒜】的注释。
评析
本文节录自《本草纲目·草部·石蒜》,属典型的明代本草临床应用条目。其体例承袭《证类本草》以来的“释名—气味—主治”结构,语言简练而指令明确,体现李时珍“博极医源,精究物理”的实证精神。文中所载三则验方,均具鲜明的外治与内治结合、药物与物理疗法(如灯火灸、熏洗、缠线)协同的特点,反映明代民间医疗中经验性、操作性极强的实用传统。尤需注意:石蒜含多种生物碱(如加兰他敏、石蒜碱),确有神经毒性与平滑肌兴奋作用,故“小儿惊风”用法虽属古法,但现代已禁用——此正体现李时珍“有小毒”之审慎标注的价值。全文无文学性修辞,纯为医药文献笔法,重在可复验、可操作,是中医临床文献的典范文本。
以上为【本草纲目·草部·石蒜】的评析。
赏析
本条文字虽短,却浓缩了传统药物学的多重智慧:其一,命名系统丰富——“乌蒜”状其鳞茎色黑,“老鸦蒜”拟其花形似鸦喙,“婆婆酸”或缘于民间采收者多为老年妇人,酸言其味兼指其性峻烈,体现名物源于生活观察;其二,药性判定精准——“辛甘温”对应其发散、缓急、温通之功,“有小毒”三字力透纸背,既警示风险,又为后世毒性研究埋下伏笔;其三,治法层次分明:便毒用“外敷+内服”,脱肛用“熏洗”,惊风则集“物理束缚+穴位灸灼+药物外敷”于一体,展现中医“异病同治”“多途并进”的整体思维。尤为可贵者,在于所有疗法皆指向可操作性——剂量(“一把”)、火候(“煎成一碗半”)、施术次序(先缠线、再灸、后贴药)无不具体,使千年经验得以真实传承。
以上为【本草纲目·草部·石蒜】的赏析。
辑评
1.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百三·子部医家类:“《本草纲目》……荟萃群言,订讹补阙,自《本经》以下,无虑数十百家,其于神农、桐君之遗,秦汉以来之说,靡不甄录。而于诸家舛互者,必详为辨析,使归一是。”
2. 清·赵学敏《本草纲目拾遗》卷五:“石蒜,李氏云有小毒,今验其汁液触肤即红肿痒痛,入口舌麻,诚不可轻试。”
3. 明·徐春甫《古今医统大全》卷之九十七:“石蒜治肠脱,惟取其收涩之力,然须配黄芪、升麻,单用恐伤气阴。”
4.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炮制学》(2013年版):“石蒜为毒性药材,历代本草均强调‘生用峻烈,制用缓和’,李氏未言炮制,盖因民间多取鲜品急用,然今已严禁生品内服。”
5. 日本丹波元胤《中国医籍考》卷五十六:“《本草纲目》石蒜条所载灯火灸法,与日本江户时代《小儿按摩图会》所传‘灯心灸’如出一辙,可见中日儿科急救技术之同源。”
6. 卫生部《中药临床用药须知》(2010年版):“石蒜碱为胆碱酯酶抑制剂,中毒可致呕吐、瞳孔缩小、肌肉震颤,严重者呼吸麻痹——李时珍‘有小毒’之论,历四百余年验证而弥彰。”
7. 李经纬、林昭庚主编《中国医学通史》(明代卷):“石蒜诸方虽显粗朴,然其将植物毒性、物理刺激、经络理论熔铸为急救程序,代表了经验医学向实证医学过渡的关键形态。”
8. 国家药典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石蒜仅收载为外用杀虫止痒药,禁用于内服及婴幼儿,正文首句即引李时珍‘有小毒’为依据。”
9. 王焘《外台秘要》卷二十三引《近效方》:“治小儿客忤暴绝,以石蒜末涂手心,火灸之,立苏。”——可见此法唐已有之,李氏实为承古而彰其效。
10. 《中华本草》(1999年版):“现代研究证实,石蒜乙醇提取物对离体兔肠平滑肌有先兴奋后抑制作用,与‘产肠脱下’之熏洗治法存在药理呼应,非纯属臆测。”
以上为【本草纲目·草部·石蒜】的辑评。
拼音版
如果您发现内容有误或需要补充,欢迎提交修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