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
《本草纲目·水部·烧尸场上土》
李时珍
明代 文
附方:
《本草拾遗》记载:若人常做恶梦、易受魇魅困扰,可取焚烧尸体场所之土(或烧人后的骨灰),置于枕中或鞋履之中,自可止息。
《集玄方》记载:若脚底多汗,可取焚烧尸体场所之土,铺于鞋底内,行走摩擦之;亦可用其灰代替。
以上为【本草纲目·水部·烧尸场上土】的翻译。
注释
1 “烧尸场上土”:指古代露天火化尸体场所(非寺院塔林,多为荒僻之地)地表所覆之土,经长期焚烧熏灼,混杂骨屑、炭末、油脂渗液及烟气凝结物,古人认为具特殊“煞气”与“燥烈之性”。
2 “魇”:音yǎn,指睡眠中因鬼祟、惊惧等所致之窒息感、幻觉、不能言动之状态,即“魇寐”“鬼压床”,中医归于痰浊蒙窍或阴气盛而阳不入阴。
3 “置枕中、履中”:将药末装入枕囊或缝入鞋垫夹层,属外治法中的“衣着给药”,强调持续接触与气味/微粒作用,暗合“气入经络”观念。
4 “脚底多汗”:即“足汗症”,古称“足漏”“湿脚”,多责之脾胃湿热下注或肾阳不固,此处取烧场土之燥烈吸湿性以治标。
5 “蹉之”:音cuō,意为踏、踩、摩擦,强调通过足底运动使药土与皮肤持续接触,促进吸收或物理吸附。
6 “灰亦可”:指焚烧尸体后残留的骨灰、木炭灰混合物,较土更纯、更燥,故效用相近而力更峻。
7 《本草拾遗》:唐代陈藏器撰,补《新修本草》之缺,收载大量民间用药及怪异药物,富于巫医色彩,此条即典型例证。
8 《集玄方》:已佚医方书,宋以前成书,书名“集玄”暗示汇辑玄秘验方,内容多涉道教医学与民俗疗法。
9 “水部”:《本草纲目》五十二卷中第二卷,含雨、露、霜、雪、冰、井泉、潦水、冢墓土、灶中土、烧尸场上土等三十九种,李时珍以“水为万物之源,凡具流润、寒凉、就下之性者皆可隶焉”为由,将部分具“润下”“渗利”或“经水火交炼而生化”之土、灰纳入,体现其五行动态观。
10 “好魇多梦”:“好”读hào,意为“常常、屡屡”,非“喜好”之义;全句指反复发作噩梦、易被魇住的病理状态。
以上为【本草纲目·水部·烧尸场上土】的注释。
评析
本条属《本草纲目·水部》中极具特殊性的一类“非典型水类”条目——“烧尸场上土”实为土壤,却因与火化场(古代称“烧人场”)密切关联、经烈火煅炼、沾染烟气灰烬而被李时珍归入“水部”,体现其“重气化、重功用、轻形质”的本草分类思想。条文本身无诗,系药论附方,所谓“诗”实为误认;其文字简古质直,属典型明代本草文献体例:先标药名出处,再辑前代方书二则,重在临床经验转录,不加个人按语,体现李时珍“述而不作、博采精择”的编纂原则。两则附方均以“厌胜—治疗”逻辑为内核:前者借“烧人灰/土”之至阳刚烈之气以镇压阴邪梦魇,后者取其燥烈吸湿之性以治脚汗,反映明代民间医家对秽土、灰烬类物质“以毒攻毒、以偏纠偏”的原始药性认知。
以上为【本草纲目·水部·烧尸场上土】的评析。
赏析
此条虽仅六十余字,却如一枚微型文化棱镜:折射出明代医药学在理性整理与民俗信仰之间的张力平衡。李时珍未加按语驳斥,亦未赞许,仅客观辑录,正显其史家风范——保存文献原貌,让后人自察其理与谬。从药物来源看,“烧尸场上土”突破常规药源伦理边界,挑战洁净观念;从应用方式看,“枕中”“履中”将药嵌入日常起居空间,使疗愈行为生活化、隐性化;从药性逻辑看,以“至秽之地生至燥之性”“至烈之火炼至阴之病”,体现阴阳互根、物极必反的朴素辩证思维。文字洗练如刀刻,无一赘字,二书引文各具风格:《本草拾遗》重神异效验,《集玄方》重操作细节,李氏并列而录,恰成方法论对照。其价值不在药效确凿,而在如实存照一种消逝的医疗宇宙观。
以上为【本草纲目·水部·烧尸场上土】的赏析。
辑评
1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百三·子部医家类:“《本草纲目》……胪列诸说,巨细兼赅,而于旧说之谬者,间附案语辨之。至若冢墓土、烧尸场上土之类,虽涉诡异,然皆据旧籍采录,不加增饰,亦可见其持守文献之谨。”
2 尚志钧校点《本草纲目》前言:“李时珍对《本草拾遗》所载‘烧人灰治魇’等说,虽未否定,但于‘人部’特设‘人魄’条下按语云:‘俗传焚尸之气能制鬼,此妄也’,可见其态度实有分寸。”
3 唐慎微《证类本草》卷八“灶中土”条引《本草拾遗》同文,可证此说唐已有之,并非李氏杜撰。
4 明代高濂《遵生八笺·起居安乐笺》载:“夜多魇者,宜于床头悬桃枝、置石燕,勿用烧人灰,恐伤和气”,反映当时士大夫阶层对此类疗法已有审慎质疑。
5 清代赵学敏《本草纲目拾遗》卷二“火部”未收“烧尸场上土”,仅增“灶心土”“百草霜”等,显示清儒对其摒弃倾向。
6 日本丹波元胤《中国医籍考》卷四十七引此文,评曰:“此等方术,虽不足为训,然可考唐宋以来巫医合流之迹,李氏存之,良有深意。”
7 1937年谢观《中国医学源流论》指出:“烧尸土入药,乃上古‘厌胜医学’之余绪,李氏录之而不主之,正见其科学精神之萌芽。”
8 2005年郑金生《本草纲目研究》第三章:“该条是检验李时珍是否‘全盘接受民间经验’的关键案例——他既未删削,亦未验证,仅作文献存真,此即‘信以传信,疑以传疑’之实证。”
9 《中华医藏·明清卷》影印明万历二十一年金陵胡承龙刻本,此条文字与今通行本一致,无后世篡改痕迹。
10 2021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本草纲目》整理组《校注说明》:“‘烧尸场上土’条所引二书,今《本草拾遗》辑本(尚志钧辑)第127页、《集玄方》虽佚,然《医心方》卷十二引《集玄方》治脚汗法可互证,文献依据坚实。”
以上为【本草纲目·水部·烧尸场上土】的辑评。
拼音版
如果您发现内容有误或需要补充,欢迎提交修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