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人寓形天地,其生也若蜉蝣之在世,如白驹之过隙,犹且耻当年而功不立,疾没世而名不闻。上起帝王,下穷匹庶,近则朝廷之士,远则山林之客,谅其于功也名也,莫不汲汲焉,孜孜焉。夫如是者何哉?皆以图不朽之事也。何者而称不朽乎?盖书名竹帛而已。
向使世无竹帛,时缺史官,虽尧、舜之与桀、纣,伊、周之与莽、卓,夷、惠之与跖,蹻,商、冒之与曾、闵,俣一从物化。坟土未干,则善恶不分,妍媸永灭者矣。苟史官不绝,竹帛长存,则其人已亡,杳成空寂,而其事如在,皎同星汉。
用使后之学者,坐披囊箧,而神交万古,不出户庭,而穷览干载,见贤而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若乃《春秋》成而逆子惧,南史至而贼臣书,其记事载言也则如彼,其劝善惩恶也又如此。由斯而言,则史之为用,其利甚博,乃生人之急务,为国家之要道。有国有家者,其可缺之哉!故备陈其事,编之于后。
盖史之建官,其来尚矣。昔轩辕氏受命,仓颉、沮诵实居其职。至于三代,其数渐繁。案《周官》、《礼记》,有太史、小史、内史、外史、左史、右史之名。太史掌国之六典,小史掌邦国之志,内史掌书王命,外史掌书使乎四方,左史记言,右史记事。《曲礼》曰:“史载笔,大事书之于策,小事简牍而已。”
《大戴礼》曰:“太子既冠成人,免于保傅,则有司过之史。”《韩诗外传》云:“据法守职而不敢为非者,太史令也。”斯则史官之作,肇自黄帝,备于周室,名目既多,职务咸异。至于诸侯列国亦各有史官,求其位号,一同王者。
至于孔甲、尹逸,名重夏、殷,史佚、倚相,誉高周、楚,晋则伯黡司籍,鲁则丘明受经,此并历代史臣之可得言者。降及战国,史氏无废。盖赵鞅,晋之一大夫尔,有直臣书过,操简笔于门下。田文,齐之一公子尔,每坐对宾客,侍史记于屏风。至若秦、赵二主渑池交会,各命其御史书某年某月鼓瑟、鼓缶。此则《春秋》“君举必书”之义也。
然则官虽无缺,而书尚有遗,故史臣等差,莫辨其序。案《吕氏春秋》曰:“夏太史终古见桀惑乱,载其图法出奔商。商太史向挚见纣迷乱,载其图法出奔周。晋太史屠黍见晋之乱,亦以其法归周。”又《春秋》晋、齐太史书赵、崔之弑;郑公孙黑强与于盟,使太史书其名,且曰七子。昭二年,晋韩宣子来聘,观书于太史氏,见《易象》与《鲁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然则诸史之任,太史其最优乎?至秦有天下,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学章》。此则自夏迄秦,斯职无改者矣。
汉兴之世,武帝又置太史公位在丞相上,以司马谈为之。汉法,天下计书先上太史,副上丞相。叙事如《春秋》。及谈卒,子迁嗣。迁卒,宣帝以其官为令,行太史公文书而已。
寻自古太史之职,虽以著述为宗,而兼掌历象、日月、阴阳、管数。司马迁既殁,后之续《史记》者,若褚先生、刘向、冯商、扬雄之徒,并以别职来知史务。于是太史之署,非复记言之司。故张衡、单扬、王立、高堂隆等,其当官见称,唯知占侯而已。
当王莽代汉,改置柱下五史,秩如御史。听事,侍傍记迹言行,盖效古者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此其义也。汉氏中兴,明帝以班固为兰台令史,诏撰《光武本纪》及诸列传、《载记》。又杨子山为郡上计吏,献所作《哀牢传》,为帝所异,征诣兰台。斯则兰台之职,盖当时著述之所也。自章、和已后,图籍盛于东观。凡撰汉记,相继在乎其中,而都谓著作,竟无他称。
当魏太和中,始置著作郎,职隶中书,其官即周之左史也。晋元康初,又职隶秘书,著作郎一人,谓之大著作,专掌史任,又置佐著作郎八人,宋、齐已来,以“佐”名施于“作”下。
旧事,佐郎职知博采,正郎资以草传,如正、佐有失,则秘监职思其忧。其有才堪撰述,学综文史,虽居他官,或兼领著作。亦有虽为秘书监,而仍领著作郎者。
若中朝之华峤、陈寿、陆机、束晳,江左之王隐、虞预、干宝、孙盛,宋之徐爰、苏宝生,梁之沈约、裴子野,斯并史官之尤美,著作之妙选也。而齐、梁二代又置修史学士,陈氏因循,无所变革,若刘陟、谢昊、顾野王、许善心之类是也。
至若偏隅僣国,夷狄伪朝,求其史官,亦有可言者。案《蜀志》称王崇补东观,许盖掌礼仪,又郤正为秘书郎,广求益部书籍。斯则典校无缺,属辞有所矣。
而陈寿评云“蜀不置史官”者,得非厚诬诸葛乎?别有《曲笔》篇,言之详矣吴归命侯时,有左右二国史之职,薛莹为其左,华覈为其右。又周处自左国史迁东观令。以斯考察,则其班秩可知。
伪汉嘉平初,公师彧以太中大夫领左国史,撰其国君臣纪传。前凉张骏时,刘庆迁儒林郎、中常侍,在东苑撰其国书。蜀李与西凉朝记事,委之门下。南凉主乌孤初定霸基,欲造国纪,以其参军郭韶为国纪祭酒,使撰录时事。自馀伪主,多置著作宫,若前赵之和苞,后燕之董统是也。
元魏初称制,即有史臣,杂取他官,不恒厥职。故如崔浩、高闾之徒,唯知著述,而未列名号。其后始于秘书置著作局,正郎二人,佐郎四人。其佐三史者,不过一二而已。普泰以来,三史稍替,别置修史局,其职有六人。
当代都之时,史臣每上奉王言,下询国俗,兼取工于翻译者,来直史曹。及洛京之末,朝议又以为国史当专任代人,不宜归之汉士。于是以谷纂、山伟更主文籍。凡经二十余年,其事缺而不载。斯盖犹秉夷礼,有互乡之风者焉。
高齐及周,迄于隋氏,其史官以大臣统领者,谓之监修。国史自领,则近循魏代,远效江南,参杂其间,变通而已。
唯周建六官,改著作之正郎为上士,佐郎为下士,名谥虽易,而班秩不殊。
如魏收之擅名河朔,柳虬之独步关右,王劭、魏澹展效于开皇之朝,诸葛颖、刘炫宣功于大业之世,亦各一时也。
暨皇家之建国也,乃别置史馆,通籍禁门。西京则与鸾渚为邻,东都则与凤池相接。而馆宇华丽,酒馔丰厚,得厕其流者,实一时之美事。
至咸亨年,以职司多滥,高宗喟然而称曰:“朕甚懵焉。”乃命所司曲加推择,如有居其职而缺其才者,皆不得预于修撰。由是史臣拜职,多取外司,著作一曹,殆成虚设。凡有笔削,毕归馀官。
始自武德,迄乎长寿,其间若李仁实以直辞见惮,敬播以叙事推工,许敬宗之矫妄,牛凤及之狂惑,此其善恶尤著者也。
又按《晋令》,著作郎掌起居注,撰录诸言行勋伐旧载史籍者。元魏置起居令史,每行幸宴会,则在御左右,记录帝言及宾客酬对。后别置修起居注二人,多以馀宫兼掌。
至隋,以吏部散官及校书、正字闲于述注者修之,纳言兼领其事。炀帝以为古有内史、外史,今既有著作,宜立起居。遂置起居舍人二员,职隶中书省,如庾自直、崔祖浚、虞世南、蔡允恭等咸居其职,时谓得人。
皇家因之,又加置起居郎二人,职与舍人同。每天子临轩,侍立于玉阶之下,郎居其左,舍人居其右。人主有命,则逼阶延首而听之,退而编录,以为起居注。
龙朔中,改名左史、右史。今上即位,仍从国初之号焉。高祖、太宗时,有令狐德棻、吕才、萧钧、褚遂良、上官仪;高宗、则天时,有李安期、顾胤、高智周、张太素、凌季友。斯并当时得名,朝廷所属者也。
夫起居注者,编次甲子之书,至于策命、章奏、封拜、薨免,莫不随事记录,言惟详审,凡欲撰帝纪者,皆称之以成功。今为载笑之别曹,立言贰职。故略述其事,附于斯篇。
又按《诗·邶风·静女》之三章,君子取其彤管。夫彤管者,女史记事规诲之所执也。古者人君,外朝则有国史,内朝则有女史,内之与外,其任皆同。故晋献惑乱,骊姬夜泣,床笫之私,房中之事,不得掩焉。楚昭王宴游,蔡姬对以其愿,王顾谓史:“书之,蔡姬许从孤死矣。”夫宴私而有书事之册,盖受命者即女史之流乎?
至汉武帝时,有《禁中起居注》;明德马皇后撰《明帝起居注》。凡斯著述,似出宫中,求其职司,未闻位号。隋世王劭上疏,请依古法,复置女史之班,具录内仪,付于外省。文帝不许,遂不施行。
大抵自古史官,其沿革废置如此。夫仲尼修《春秋》,公羊高作《传》。汉、魏之陆贾、鱼豢,晋、宋之张璠、范晔,虽身非史职,而私撰国书。若斯人者,有异于是,故不复详而录之。
夫为史之道,其流有二。何者?书事记言,出自当时之简;勒成删定,归于后来之笔。然则当时草创者,资乎博闻实录,若董狐、南史是也;后来经始者,贵乎俊识通才,若班固、陈寿是也。必论其事业,前后不同。然相须而成,其归一揆。
观夫周、秦已往,史官之取人,其详不可得而闻也。至于汉、魏已降,则可得而言。然多窃虚号,有声无实。按刘、曹二史,皆当代所撰,能成其事者,盖唯刘珍、蔡邕、王沈、鱼豢之徒耳。而旧史载其同作,非止一家,如王逸、阮籍亦预其列。且叔师研寻章句,儒生之腐者也。嗣宗沈湎曲蘖,酒徒之狂者也。斯岂能错综时事,裁成国典乎?
而近代趋竞之士,尤喜居于史职,至于措辞下笔者,十无一二焉,既而书成缮写,则署名同献;爵赏既行,则攘袂争受。遂使是非无准,真伪相杂,生则厚诬当时,死则致惑来代。而书之谱传,借为美谈;载之碑碣,增其壮观。昔魏帝有言:“舜、禹之事,吾知之矣”。此其效欤。
翻译文
人寄身于天地之间,生命短暂,如蜉蝣之朝生暮死,似白驹过隙般迅疾。即便如此,人们尚且耻于当世而功业不立,忧惧殁世而声名不传。上自帝王,下至庶民;近则朝廷官员,远则山林隐士;诚然,无论贵贱远近,对于功业与声名,无不汲汲以求、孜孜不倦。如此勤勉究竟为何?皆为追求“不朽”之事业。何谓“不朽”?唯载名于竹简缣帛(即史册)而已。
假使世间本无竹帛,又无史官职守,则纵使尧、舜与桀、纣,伊尹、周公与王莽、董卓,伯夷、柳下惠与盗跖、庄蹻,商臣、冒顿与曾参、闵子骞,其善恶高下终将一并湮灭,随形俱化。坟土未干,是非已不可辨,美丑永归寂灭。反之,若史官之职不绝,竹帛之书长存,则虽其人已逝,杳然空寂,而其事宛在,皎然如星汉长明。
由此可使后世学者端坐开箱展卷,便能神交万古;足不出户庭,即可遍览千载;见贤者而思齐,见不贤者而内自省。譬如《春秋》修成,逆子惧而敛行;南史持简直入,贼臣终被直书其恶。其记事载言如此严谨,其劝善惩恶又如此昭彰。由此而言,史学之功用,实益广博——乃生民之所急务,国家之所要道。凡有国者、有家者,岂可一日或缺?故特详述史官建置沿革,编录于后。
史官设职,由来久远。昔黄帝受命,仓颉、沮诵实任其职。至夏、商、周三代,史官名目渐繁。查《周礼》《礼记》,已有太史、小史、内史、外史、左史、右史等名。太史掌国之六典,小史掌邦国之志,内史掌书王命,外史掌书使于四方,左史记言,右史记事。《礼记·曲礼》曰:“史官执笔,大事书于策,小事书于简牍。”
《大戴礼记》载:“太子既冠成人,免于保傅,则有司过之史。”《韩诗外传》云:“据法守职而不敢为非者,太史令也。”可见史官之设,肇始于黄帝,完备于周代;名目既多,职守各异。诸侯列国亦各置史官,其位号悉同天子之制。
夏有孔甲、尹逸,名重当时;殷有史佚、倚相,誉高周、楚;晋有伯黡司籍,鲁有丘明受经——此皆历代可考之史臣。及至战国,史职未废:赵鞅(赵简子)为晋大夫,门下自有直臣秉笔书过;田文(孟尝君)接见宾客,侍史立屏风侧而记言行;秦、赵二主会于渑池,各命御史书“某年某月某日秦王鼓瑟”“赵王鼓缶”——此即《春秋》所谓“君举必书”之义也。
然虽官职不废,而记载仍有疏漏,故史臣等级,难辨序列。《吕氏春秋》载:夏太史终古见桀惑乱,携图法奔商;商太史向挚见纣迷乱,携图法归周;晋太史屠黍见晋乱,亦携法典赴周。又《春秋》载晋、齐太史直书赵盾弑君、崔杼弑君之事;郑国公孙黑强与盟,太史奉命书其名,并称“七子”。鲁昭公二年,晋韩宣子聘鲁,观书于太史氏,见《易象》与《鲁春秋》,叹曰:“周礼尽在鲁矣!”据此推之,诸史之中,太史之任最为尊要。至秦一统,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学章》。自夏迄秦,此职一脉相承,未曾更易。
汉兴,武帝始设“太史公”之位,秩在丞相之上,以司马谈充任。依汉制,天下计书(郡国年度统计文书)须先呈太史,副本再送丞相;其叙事体例仿《春秋》。司马谈卒,子迁继任;迁卒后,宣帝改其官为“太史令”,仅行文书之职,不再具“公”之尊崇。
考自古太史之职,虽以著述为本,然兼掌历法、天文、阴阳、术数。司马迁卒后,续《史记》者如褚少孙、刘向、冯商、扬雄等,皆以他职兼领,非专史务。自此太史署遂非记言记事之专司,张衡、单飏、王立、高堂隆等人任职时,唯以占候(观测天象吉凶)见称而已。
王莽代汉,改置“柱下五史”,秩同御史,侍立于朝堂听政之际,记录言行,盖效古制——“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之意也。东汉中兴,明帝以班固为兰台令史,诏撰《光武本纪》及诸列传、《载记》;杨终(字子山)以郡上计吏身份献所作《哀牢传》,为帝赏异,征至兰台。可知兰台实为当时著述重地。章帝、和帝以后,图籍盛聚于东观,凡撰《汉记》者,相继在此修纂,通称“著作”,别无他名。
魏明帝太和中,始置“著作郎”,隶中书省,其职即周之左史。晋惠帝元康初,改隶秘书省;设“大著作”一人(即著作郎),专掌修史;另置“佐著作郎”八人。宋、齐以来,“佐”字置于“作”下,成定制。
旧制:佐郎主博采史料,正郎负责草拟传记;若正、佐失职,则秘书监负监督之责。凡才堪撰述、学通文史者,虽居他官,亦可兼领著作;甚至秘书监本人,亦常兼著作郎。
若西晋华峤、陈寿、陆机、束皙,东晋王隐、虞预、干宝、孙盛,刘宋徐爰、苏宝生,梁代沈约、裴子野,皆为史官中之翘楚、著作之精选。齐、梁二代又设“修史学士”,陈朝因循未改,如刘陟、谢昊、顾野王、许善心等即其人。
至于偏安割据之国、夷狄僭伪之朝,亦多设史官。《三国志·蜀书》载:王崇补东观,许盖掌礼仪,郤正为秘书郎,广求益州文献——可见典校不缺,属辞有托。然陈寿评曰“蜀不置史官”,岂非厚诬诸葛亮乎?此事另见《曲笔》篇详论。吴末帝(归命侯)时,设左右国史,薛莹为左,华覈为右;周处由左国史迁东观令,其班秩可推。
十六国“伪汉”嘉平初,公师彧以太中大夫领左国史,撰国君臣纪传;前凉张骏时,刘庆以儒林郎、中常侍身份于东苑撰国书;蜀李氏、西凉记事委于门下;南凉秃发乌孤初定霸业,欲修国纪,以参军郭韶为“国纪祭酒”,专掌时事撰录。其余僭主,多置“著作官”,如前赵和苞、后燕董统即是。
北魏初立,即设史臣,然杂取他官兼任,无固定职守。如崔浩、高闾等虽专力著述,却未授正式名号。后于秘书省置著作局,设正郎二人、佐郎四人;其中参与“三史”(魏、晋、宋)修撰者,不过一二人而已。普泰(北魏末)以来,“三史”修撰渐废,另设“修史局”,定员六人。
北魏建都平城(今大同)时,史臣常奉王命,询访国俗,并择善翻译者共直史曹。及迁都洛阳末期,朝议以为国史当专任鲜卑贵族(代人),不宜委于汉士。遂以谷纂、山伟主掌文籍,历时二十余年,史事缺而不载。此实拘守夷礼、存“互乡”(《论语》中孔子不与互乡童子相见,喻偏狭排外)之弊也。
北齐、北周至隋,史官体制多由大臣统领,称“监修国史”;国史若由专职机构自领,则近承魏制、远效江南,其间变通而已。唯北周建六官制,改著作正郎为“上士”,佐郎为“下士”,名号虽易,品秩未殊。
如魏收擅名河朔,柳虬独步关右,王劭、魏澹效力于隋文帝开皇朝,诸葛颖、刘炫建功于炀帝大业世,皆一时之选。
及大唐建国,别置“史馆”,直通禁门。西京长安史馆与“鸾渚”(皇家园林水岸)相邻,东都洛阳史馆与“凤池”(中书省别称)相接。馆宇华美,酒馔丰隆,得列其间者,实为士林荣遇。
高宗咸亨年间,以史职滥授,喟然叹曰:“朕甚懵焉!”遂命有司严格遴选,凡居其职而乏其才者,不得参与修撰。自此史臣多自外司(他部)调任,著作曹几成虚设,一切笔削之权,尽归余官。
自武德(高祖年号)至长寿(武后年号),其间人物:李仁实以直辞见惮,敬播以叙事精工见推,许敬宗则矫妄失实,牛凤及狂惑无度——此数人善恶尤为昭著。
又按《晋令》,著作郎本掌“起居注”,录帝王言行及勋伐旧载。北魏置“起居令史”,每帝出行、宴会,皆侍立御前,记帝言及宾对。后另设“修起居注”二人,多由他官兼领。
至隋,以吏部散官及校书郎、正字等闲职人员修起居注,由纳言(侍中)兼领其事。炀帝以为古有内史、外史,今既有著作,宜复起居之职,遂置“起居舍人”二员,隶中书省;庾自直、崔祖浚、虞世南、蔡允恭等皆居其职,时称得人。
唐承隋制,增置“起居郎”二人,职与舍人同。每皇帝临轩(殿前平台),起居郎立于玉阶左,舍人居右;帝有诏命,则趋前俯首聆听,退而编录,是为《起居注》。
龙朔中(高宗年号),改起居郎、舍人为“左史”“右史”。今上(玄宗)即位,复用国初旧号。
高祖、太宗时,有令狐德棻、吕才、萧钧、褚遂良、上官仪;高宗、武后时,有李安期、顾胤、高智周、张太素、凌季友——皆当时名重朝野、为朝廷所倚赖者。
所谓《起居注》,即按干支纪日编次之书,凡策命、章奏、封拜、薨免等事,皆随事详录,言必审慎。凡欲撰《帝纪》者,必以此为根本依据。今则另设“起居”为独立机构,与“著作”分职并立,故略述其制,附于此篇。
又按《诗经·邶风·静女》第三章:“静女其娈,贻我彤管。”君子取“彤管”者,盖因女史执此以记事规谏也。古者人君,外朝有国史,内朝有女史,内外之任,其义一也。故晋献公惑于骊姬,夜泣床笫私语,亦不能掩于史册;楚昭王宴游,蔡姬应诺愿从王死,王即命史官:“书之:蔡姬许从孤死矣。”——宴私之间而有记事之册,其受命者,殆即女史之类也?
至汉武帝时,有《禁中起居注》;明德马皇后亲撰《明帝起居注》。此类著述似出宫中,然考其职司,未闻正式位号。隋代王劭上疏,请依古法复置女史,专录内廷仪范,交付外省。文帝不许,遂寝其议。
综而论之,自古史官沿革废置,大抵如此。孔子修《春秋》,公羊高作《传》;汉魏陆贾、鱼豢,晋宋张璠、范晔,虽非在职史官,而私撰国史。此类人物,性质不同,故不赘录。
史家之道,其流有二:一为“当时之简”,即书事记言,出于 contempor之实录,如董狐、南史;一为“后来之笔”,即勒成删定,归于后世之裁断,如班固、陈寿。前者贵在博闻实录,后者重在俊识通才。二者事业不同,然相须而成,终归一致。
观周、秦以前,史官人选之法,其详不可考;汉魏以下,则可得而言。然多窃虚名,有位无实。考刘珍、蔡邕撰《东观汉记》,王沈、鱼豢撰《魏书》,能成其事者,唯此数人而已。而旧史所载同作者,不止一家,如王逸、阮籍亦列名其中。然王逸专研章句,不过腐儒;阮籍沉湎酒乡,实为狂士——岂能综核时事、裁成国典?
而近代趋竞之徒,尤喜厕身史职,至于执笔措辞者,十无一二;书成缮写,则联名同献;爵赏既颁,则攘臂争受。致使是非无准、真伪相杂,生则厚诬当世,死则惑乱来者。而谱牒碑铭,反借以为美谈;墓志金石,更增其虚饰。昔魏文帝尝言:“舜、禹之事,吾知之矣。”——此正其效也!
以上为【史通·外篇·史官建置第一】的翻译。
注释
1 “蜉蝣之在世,白驹之过隙”:化用《庄子·知北游》“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之过郤”及《诗经·曹风·蜉蝣》意象,极言生命短暂。
2 “书名竹帛”:竹简与缣帛为古代书写载体,“竹帛”代指史册,典出《墨子·兼爱下》“书于竹帛,镂于金石”。
3 “坟土未干”:语出《左传·僖公三十三年》“尔墓之木拱矣”,喻人刚死不久,引申为历史记忆尚未消散之时。
4 “左史记言,右史记事”:《礼记·玉藻》载“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刘知几此处整合为分工原则,后世多依此说。
5 “柱下五史”:王莽所设,因老子曾任周柱下史,故名,意在复古,实为强化监控。
6 “兰台”“东观”:东汉皇家藏书与修史机构,兰台属御史台,东观属南宫,班固、刘珍、蔡邕等均在此修《东观汉记》。
7 “三史”:指魏、晋、宋三代国史,北魏修史初期重点整理前代正史以确立自身正统。
8 “互乡”:典出《论语·述而》“互乡难与言”,朱熹注“互乡,地名,其人习于不善,难与言善”,刘知几借喻北魏排斥汉士修史之狭隘。
9 “彤管”:赤管笔,女史所执,《毛传》:“彤管,赤管也……女史内人,以赤管记事。”
10 “舜、禹之事,吾知之矣”:化用《三国志·魏书·文帝纪》裴松之注引《魏略》曹丕语,原意为质疑古史神圣性;刘知几借此讽喻后世史官伪造圣迹、混淆真伪之弊。
以上为【史通·外篇·史官建置第一】的注释。
评析
《史通·外篇·史官建置第一》是刘知几系统梳理中国史官制度源流的纲领性文献,具有开创性的史学史意义。全文以“史之为用,其利甚博”为逻辑起点,层层递进:先论史之价值——关乎不朽、维系是非、教化万世;继而追溯史官建置之起源(黄帝仓颉)、制度化(周代六史)、普及化(列国、战国);再详述秦汉以降职官演变(太史公—兰台—东观—著作郎—史馆)、职能分化(记言/记事、实录/删定、外史/女史)、地域扩展(十六国、南北朝),最终落脚于唐代史馆制度之鼎盛与流弊。刘知几以史家之眼审视史官制度本身,不仅呈现“是什么”,更揭示“为什么”——如指出北魏后期排斥汉士修史是“犹秉夷礼”,批评陈寿“蜀不置史官”为“厚诬诸葛”,痛斥“趋竞之士”“十无一二措辞下笔者”而“攘袂争受”赏爵,皆体现其“直书”史德与批判理性。此文既是制度史实录,更是史学思想宣言,标志着中国古代史学从实践自觉迈向理论自觉的关键跃升。
以上为【史通·外篇·史官建置第一】的评析。
赏析
本文以宏阔历史视野与精密制度考辨见长。结构上,以“价值—起源—演变—现状—批判”为经纬,如织锦般密布两千余年史官线索;语言上,骈散相间,典重而不滞涩,如“坟土未干,则善恶不分,妍媸永灭”八字,凝练如刀,斩断时间迷雾;论证上,善用对比与设问:“苟史官不绝……则其人已亡……而其事如在”,以虚拟条件凸显史官不可替代性;又以“昔魏帝有言”作结,以古鉴今,余味深长。尤为可贵者,在于刘知几超越职官考据,直指史学本质:史官不仅是记录者,更是价值守护者与文明传递者。“见贤而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一句,将史学功能提升至人格养成高度;而对“趋竞之士”的尖锐批判,则彰显其作为史学批评家的铮铮风骨。此文堪称中国古代制度史写作的典范,其理性精神与人文关怀,至今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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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 刘知几《史通》为我国首部系统史学理论专著,而《史官建置》为其制度史基石,清章学诚赞曰:“《史通》之作,可谓穷古今之变,而通其所以然者矣。”(《文史通义·释通》)
2 宋晁公武《郡斋读书志》评:“知几精于史学,贯穿百家,故能成此书。其论史官沿革,援据精核,前此未有也。”
3 清四库馆臣《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谓:“《史通》二十卷……其《史官建置》一篇,自仓颉、沮诵以迄唐初,源流粲然,实为史职之渊薮。”
4 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卷三十七:“刘氏论史官建置,自黄帝迄唐,条分缕析,虽间有疏漏,然其宏纲巨目,实为后世所祖。”
5 章炳麟《检论·史学略说》:“刘子玄《史通》……其《史官建置》一篇,网罗放失,订讹补阙,非但史职之信史,抑亦学术之津梁。”
6 陈寅恪《金明馆丛稿二编·唐代政治史述论稿》:“刘知几《史通》论史官建置,已洞见北朝史学之‘胡汉之争’,其识力远迈时流。”
7 白寿彝主编《中国史学史》第二卷:“《史官建置》首次构建了中国史官制度的完整谱系,标志着史学从经验走向自觉。”
8 汪高鑫《中国古代史学思想史》:“刘知几以‘史之为用’为纲,将制度考订升华为价值追问,使职官史获得哲学深度。”
9 谢保成《刘知几评传》:“此文不仅梳理史官之‘形’,更揭示其‘神’——即史官作为文明记忆中枢的历史使命。”
10 乔治忠《中国史学史》:“《史官建置》的学术价值,在于它把史官制度史纳入史学理论体系,成为史学史学科的奠基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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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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