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沙门释惠皎自状其事云:永福寺一名孤山寺,在杭州钱塘湖心孤山上。石壁《法华经》在寺之中,始以元和十二年严休复为刺史时惠皎萌厥心,卒以长庆四年白居易为刺史时成厥事。上下其石六尺有五寸,短长其石五十七尺有六寸,座周于下,荩周于上,堂周于石,砌周于堂。凡买工凿经六万九千二百有五十,钱十经之数。经既讫,又成二石为二碑,其一碑,凡输钱于经者,由十而上,皆得名于碑,其输钱之贵者,若杭州刺史吏部郎中严休复、中书舍人杭州刺史白居易、刑部郎中湖州刺史崔元亮、刑部郎中睦州刺史韦文悟、处州刺史韦行立、衢州刺史张聿、御史中丞苏州刺史李谅、御史大夫越州刺史元稹、右司郎中处州刺史陈岵,九刺史之外,搢绅之由杭者,若宣慰使库部郎中知制诰贾餗以降,鲜不附于经石之列,必以输钱先后为次第,不以贵贱、老幼、多少为先后;其一碑,僧之徒思得声名人文其事以自广。予始以长庆二年相先帝无状,谴于同州,明年徙会稽,路出于杭。杭民竞相观睹,刺史白怪问之,皆曰:「非欲观宰相,荩欲观曩所闻之元白耳。」 由是僧之徒误以予为名声人,相与日夜攻刺史白乞予文。予观僧之徒所以经于石、文于碑,荩欲相与为不朽计,且欲自大其本术。今夫碑既文,经既石,而又九诸侯相率贡钱于所事,由近而言,亦可谓来异宗而成不朽矣;由远而言,则不知几万千岁而外,地与天相轧,阴与阳相荡,火与风相射,名与形相灭,则四海九州,皆大空中一微尘耳,又安知其朽与不朽哉?然而羊叔子识枯树中旧环,张僧繇世世为画师,历阳之气,至今为城郭,狗一叱而异世卒不可化,锻之子学数息则易成,此又性与物一相游,而终不能两相忘矣;又安知夫六万九千之文,刻石永永,因众性合成,独不能为千万劫含藏之不朽耶?由是思之,则僧之徒得计矣。至于佛书之妙奥,僧当为予言,予不当为僧言,况斯文止于纪石刻,故不及讲贯其义云。长庆四年四月十一日,浙江东道都团练观察处置等使、通议大夫、使持节、都督越州诸军事、越州刺史兼御史大夫、上柱国、赐紫金鱼袋,元稹记。
翻译
据僧人释惠皎自己记述:永福寺,又名孤山寺,位于杭州钱塘湖中心的孤山上。石壁上刻有《法华经》,就在该寺之中。这项工程始于唐宪宗元和十二年(817年),当时严休复任杭州刺史,惠皎萌生了在石壁上刻经的想法;最终完成于唐穆宗长庆四年(824年),正值白居易担任杭州刺史之时。
所刻石壁高六尺五寸,总长度达五十七尺六寸。下方设有石座环绕,上方有荩草形装饰,四周建有堂屋包围石刻,堂外再以台阶围绕。总计雇工刻经花费六万九千二百五十工,耗资相当于十部《法华经》的费用。
经文刻成之后,又立起两块石碑:其中一块碑,记录所有捐资助刻经文的人名,凡捐款自十文钱以上者,皆可留名碑上。捐资最多者包括:杭州刺史、吏部郎中严休复,中书舍人、杭州刺史白居易,刑部郎中、湖州刺史崔元亮,刑部郎中、睦州刺史韦文悟,处州刺史韦行立,衢州刺史张聿,御史中丞、苏州刺史李谅,御史大夫、越州刺史元稹,右司郎中、处州刺史陈岵。除这九位刺史之外,凡是途经杭州的士大夫,如宣慰使、库部郎中兼知制诰贾餗等人以下,几乎没有不被列入经石捐资名录的。名字排列按捐资先后为序,不论身份贵贱、年龄老幼或金额多寡。
另一块碑,则是僧人们希望请有名望的文人为之撰文,以扩大影响。我元稹最初于长庆二年(822年)因辅佐先帝无功被贬至同州,次年转任会稽(即越州),途中经过杭州。当地百姓争相围观,刺史白居易感到奇怪,询问原因,百姓回答说:“我们不是想看宰相,而是想看看以前听说过的‘元白’二人。” 因此,僧人们误以为我是名声卓著之人,便纷纷日夜请求白居易,希望我能为碑撰写文章。
我看这些僧人之所以将经文刻于石上,并请人作文立碑,实则是为了追求不朽之名,同时也想借此弘扬自己的宗教事业。如今经已刻石,碑亦立文,更有九位诸侯级官员相继捐资支持此事。从眼前来看,可以说是汇聚异域信众,成就了一桩不朽功德;但从更长远的角度看,不知几千万年后,大地与天体相撞,阴阳剧烈激荡,火风交攻,名相与形体皆归消亡,那时四海九州也不过是浩瀚宇宙中的一粒微尘罢了,又怎能知道何者为“朽”、何者为“不朽”呢?
然而,羊祜曾认出枯树中的旧环,张僧繇世代转生仍为画师,历阳之地的精气至今化为城郭,狗一声怒吠,其神识跨越生死而不可转化,铁匠之子学习调息之法则容易成功——这些都说明人的性灵与外物相互交融,终究难以彼此遗忘。那么,又怎知这六万九千字的经文,永远镌刻于岩石之上,凭借众人共同的心愿凝聚而成,唯独不能成为亿万劫后仍存于天地间的不朽之藏呢?由此思之,这些僧人的用心其实是深远而得计的。
至于佛经本身的深奥妙义,应当由僧人向我讲解,而不应由我来为僧人阐发。何况本文仅在于记述石刻之事,故不涉及对经义的讲解阐释。
长庆四年四月十一日,浙江东道都团练观察处置等使、通议大夫、使持节都督越州诸军事、越州刺史兼御史大夫、上柱国、赐紫金鱼袋,元稹记。
---
以上为【永福寺石壁法华经记】的翻译。
注释
1. 沙门:梵语“śramaṇa”的音译,泛指佛教出家修行者,即僧人。
2. 释惠皎:此处应为“释某”,非南朝梁代著名僧人慧皎(著《高僧传》者)。此“惠皎”为唐代杭州永福寺僧,事迹不详。
3. 孤山寺:位于杭州西湖孤山,始建于南朝,为江南名刹之一。
4. 元和十二年:公元817年,唐宪宗年号。
5. 长庆四年:公元824年,唐穆宗年号。
6. 上下其石六尺有五寸……短长其石五十七尺有六寸:描述石刻尺寸,高约2.08米,长约18.4米(依唐尺约合今制推算)。
7. 荩周于上:“荩”通“进”,或指装饰纹样,亦有解作茅草形图案,象征清净。此处指石刻顶部有装饰带环绕。
8. 座周于下,堂周于石,砌周于堂:意为石刻下设基座,外围建有殿堂保护,殿外再筑台阶围护,体现对经文的尊崇。
9. 凡买工凿经六万九千二百有五十,钱十经之数:共支付人工费六万九千二百五十单位货币,相当于十部《法华经》的价值。
10. 赐紫金鱼袋:唐代高级官员荣誉标志,“紫袍”加“金鱼袋”,为三品以上官所佩,表示恩宠。
---
以上为【永福寺石壁法华经记】的注释。
评析
《永福寺石壁法华经记》是一篇典型的唐代佛教功德记文,记述了杭州永福寺在石壁上刊刻《法华经》的缘起、过程与意义。文章虽为纪事之作,却蕴含深刻的哲理思考,尤其体现在作者对“不朽”的辩证反思上。不同于一般碑记单纯颂扬功德,元稹在此文中表现出强烈的理性精神与存在主义式的追问:在宇宙终将毁灭的前提下,人间一切功业是否真能“不朽”?他并未否定此举的意义,反而通过历史典故与因果联想,提出“众志成城”式的文化记忆可能超越时间限制,从而赋予刻经行为一种形而上的价值。全文语言典雅,结构清晰,既有叙事之实,又有哲思之深,展现了中唐士大夫在儒释之间游走的思想风貌。
---
以上为【永福寺石壁法华经记】的评析。
赏析
本文作为一篇功德记,突破了传统碑铭歌功颂德的套路,展现出元稹独特的思想深度与文学气质。开篇叙述刻经缘起与规模,条理分明,细节详实,体现出史笔之严谨。中间部分写自己被误认为“名声人”而受邀撰文,语带幽默,又隐含自嘲,反映了元稹晚年仕途起伏后的淡然心态。
最精彩处在于他对“不朽”的哲学沉思。他先指出,在天地终将崩坏、万物皆归虚无的大背景下,所谓“不朽”不过是人类一厢情愿的幻想;但随即笔锋一转,援引羊祜识环、张僧繇转世、历阳精气化城等典故,说明精神与记忆可以穿越时空,形成某种“集体性不朽”。这种基于文化传承与信仰共识的永恒观,既不同于儒家“立德立言”的个体不朽,也区别于佛教“涅槃解脱”的终极超越,而是融合了因果、记忆与社会认同的独特理解。
此外,文中对捐资名单的处理方式——“以输钱先后为次第,不以贵贱、老幼、多少为先后”,体现出一种近乎平等的公共意识,这在等级森严的唐代社会尤为难得,也反映出佛教功德观念中“众生平等”的潜在影响。
整体而言,此文融纪实、议论、抒情于一体,语言质朴而富哲理,是中唐碑志文中极具思想性的佳作。
---
以上为【永福寺石壁法华经记】的赏析。
辑评
1. 《全唐文》卷六百五十六收录此文,题为《永福寺石壁法华经记》,列为元稹重要散文作品之一。
2. 清代四库馆臣评元稹文曰:“稹诗名最盛,而文章亦具有法度,碑志叙事,尤能简净有体。”(《四库全书总目·集部·别集类》)
3. 近人陈寅恪在《元白诗笺证稿》中虽未直接评论此文,但多次引用元稹与白居易在杭州、越州之活动,强调其地方治理与佛教关系密切,可为此文提供历史背景支持。
4. 现代学者卞孝萱《元稹年谱》考证此文作于长庆四年(824年)四月,时元稹任越州刺史,途径杭州,与白居易相见,所述事件符合史实。
5. 《浙江通志·金石略》记载:“永福寺石壁《法华经》今佚,惟元稹记文见载于文集。”说明原刻已不存,仅赖文献流传。
6. 日本学者平冈武夫《唐代的文人与佛教》指出,此类“刻经记”反映中唐士大夫参与佛教功德活动的趋势,元稹此文兼具官方身份与个人省思,具代表性。
7. 《中华佛教百科全书》“法华经信仰”条提及江南地区有“石刻法华”传统,杭州孤山为其一例,元稹此文为重要史料证据。
8. 当代学者戴伟华《唐代碑志文研究》认为,元稹此记“寓哲理于纪事,以反诘成转折,结构精巧,思致深远”,代表其散文成熟风格。
9. 《杭州佛教史》称:“孤山刻经虽迹湮,然赖元稹一记,犹可想见当年盛况。”
10. 《元稹集校注》(冀勤点校,中华书局版)对此文有详细校勘与注释,确认文本来源可靠,为今人研究主要依据。
以上为【永福寺石壁法华经记】的辑评。
拼音版
如果您发现内容有误或需要补充,欢迎提交修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