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卦大演论
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始画
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以为分
太极者
两仪也,分四象者
八卦也,成
八卦者十六将也,司
八卦者十二月也,分十六将者三十二候也,分十二月者二十四气也,分三十二候者六十四卦也,司二十四气者三十六旬也。进退于三百六十六日,屈伸于三百八十四爻。往来飞伏
之理尽矣。孤虚消息之端极矣。三才之道,不可不及也;五行之义,
不能复过也。翕
之以幽明,张
之以寒暑,会
之以生死,申
之以去就。祸福生焉,吉凶著焉;成败行焉,逆顺兴焉。贤者识其大者、远者,不贤者识其小者、近者。奉之者则顺,背之者则愆,圆立者称圣,偏据者号贤。
尝试论之曰:三才者,易之门户也;
八卦者,易之径路也。引而伸之,终于六十四卦,
天下之能事毕矣。陈而别之,极于三百八十四爻,
天下之微理罄矣。夫阴阳之道,一向一背;
天地之道,一升一降。故明暗相随,寒暑相因,刚柔相形,高下相倾,动静相乘,出入相藉。泯之者神也,形之者道也。
可以一理征也,
可以一端验也。
故天尊则地卑矣,水湿则火燥矣,山盈则泽虚矣,雷动则风适矣。是以
天下有风,
可以后矣;则地中有雷,
可以复矣。
天下有山,
可以遁矣;则地上于泽,
可以临矣。
天地不交,
可以否矣;则
天地既交,
可以泰矣。风行地上,
可以观矣;则雷行天上,
可以大壮矣。山附地上,
可以剥矣;则火附天上,
可以大有矣。风行水上,可谓涣矣;则水在地上,
可以比矣。雷出地奋,
可以豫矣;则风行天上,
可以小畜矣。雷之与水,可作解矣;则风之与火,
可以家人矣。雷在风上,
可以恒矣;则风在雷上,
可以益矣。风在地下,
可以升矣;则雷在
天下,
可以无妄矣。风在水下,
可以井矣;则雷在火下,
可以噬嗑矣。风在泽下,可谓大过矣;则雷在
山下,
可为颐矣。雷在泽下,
可以随矣;则风在
山下,
可为蛊矣。泽上
有水,
可为节矣;则山上有火,
可为旅矣。雷在水下,
可为屯矣;则风在火下,
可为鼎矣。水在火上,
可为既济矣;则火在水上,
可为未济矣。泽中有火,
可以革矣;则
山下有水,
可为蒙矣。火在地下,
可以明夷矣;则水在
天下,
可为讼矣。地下
有水,
可为师矣;则
山下有火,
可为贲矣。泽上于天,
可为矣;则泽下
有水,
可为困矣。
山下有天,
可以为大畜矣;则泽下有地,
可以为萃矣。山在泽上,
可为损矣;则泽在山上,
可为咸矣。泽上有火,
可为暌矣;则山上
有水,
可为蹇矣。上
天下泽,
可为履矣;则地下有山,
可为谦矣。泽上有风,
可为中孚矣;则山上有雷,
可为小过矣。山上有风,
可为渐矣;则泽上有雷,
可以归妹矣。此
天地以对成之义,阴阳反合
之理。故卦相次,则反爻以成义,易之
八卦是也。
八八相生,则错卦以与理,因而重之是也。故圣人之道,可纵焉,可横焉,可合焉,可离焉。逆而陈之,未縢逆焉;顺而别之,
未尝顺焉。三画以变,虽
天地之数,可无韬也。九六相推,虽万二千五百之浩荡,
不能逾于三百八十四。三百八十四之纠纷,
不能逾于六十四。重
之以六十四,
不能过于
八卦。张之于
八卦,
不能过四象。纪之
两仪,
两仪之理达,而
太极得矣。故古往今来,寒进暑退,死生乱动,是非滕结,
未尝非
两仪也。而
未尝离
太极也。故曰有寒有暑,则
两仪不废也;无思无为,则
太极未尝远也。见之则
两仪,忘之则
太极。夫然,故不舍二求一,
未尝离动以求静,
未尝离动以达静也。有可有不可,非圣人之谓也;无可无不可,是夫子之心也。
然
天下之理,不可穷也;
天下之性,不可尽也。有穷尽之地者,其唯圣心乎?有穷尽之路者,其唯圣言乎?故据沧海而观众水,则江河之会归可见也;登泰山而览群岳,则冈峦之本末可知也。是以贞一德之极,权六爻之变,振三才之柄,寻万方之动,又何往而不通乎?又何疑而不释乎?故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名者义之本也,非圣人孰能正之哉?若抑末执本,研精覃思,非圣人之书,则不读也;非圣人之言,则不取也。庶几乎神明之德可通乎?万物之情可类乎?未之思也,夫何远之有?君子可不务乎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