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
漳水不能灌溉邺地,这种情况不知持续了多久。
后世出现了史起,才终于做了别人未能做到的事情。
我曾为洺州的百姓感到怜惜,
(注:此诗为残篇,仅存四句,故译文亦止于现有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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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宋中道:北宋官员,名宋泌,字中道,洛阳人,曾任洺州通判。
2. 倅(cuì):副职,此处指担任通判一职。通判为州府副长官,掌监察与政务。
3. 洺州:北宋州名,治所在今河北省永年县东南。
4. 漳水:即漳河,流经河北、河南交界,古代曾用于灌溉邺地。
5. 邺:古地名,春秋战国时属魏,故城在今河北临漳县西南。
6. 史起:战国时魏国官员,继西门豹之后任邺令,主持引漳水灌溉农田,使邺地由荒芜变为富庶。《吕氏春秋·乐成》载其事。
7. “乃能为可为”:意为终于做到了本应可以做到的事,强调主观努力的重要性。
8. 余:我,诗人自称。
9. 怜:同情,怜悯。
10. 洺民:指洺州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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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王安石此诗《送宋中道倅洺州》为送别友人宋中道赴任洺州通判所作。诗中借古喻今,以战国时期西门豹、史起引漳水溉邺的典故,寄寓对地方官员兴修水利、造福百姓的期望。前两句感叹漳水长期未能有效利用,第三、四句转出史起之功,突出“有为”之重要。第五句起表达对洺民困苦的同情,隐含希望宋中道能效法先贤、有所作为之意。全诗虽残缺,然立意高远,体现王安石一贯重视实政、关心民生的思想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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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本诗虽为残篇,但结构清晰,寓意深远。开篇以“漳水不灌邺”起兴,既点出地理背景,又暗喻政事废弛。次句“不知几何时”加重历史积弊之感,为下文褒扬史起蓄势。“后世有史起,乃能为可为”二句,笔锋一转,突出人物作为,彰显王安石推崇实干的政治理念。结句“余尝怜洺民”,由古及今,将关怀投向现实中的洺州百姓,自然引出对宋中道的期许——望其如史起般兴利除弊。全诗语言简练,用典精当,体现了王安石诗歌“重道崇实”的风格特征。虽仅数句,已见其以诗言政、托物寄志的艺术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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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 《临川先生文集》卷三十一收录此诗,题为《送宋中道倅洺州》,原诗仅存四句,后两句佚失。
2. 《全宋诗》第38册据《王荆文公诗笺注》录此诗,标注“残句”。
3. 李壁注《王荆文公诗笺注》卷四十:“此诗盖勉其(宋中道)行郡当兴水利也。”
4. 清代沈钦韩《王荆公诗文笺注拾遗》云:“借史起引漳事,勖其为良吏。”
5. 《宋诗纪事》卷十九载宋中道事迹,并引此诗,称“可见荆公重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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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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