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曰:“先儒解‘格物’为格天下之物,天下之物如何格得?且谓‘一草一木亦皆有理’,今如何去格?纵格得草木来,如何反来诚得自家意?我解‘格’作‘正’字义,‘物’作‘事’字义。《大学》之所谓‘身’,即耳、目、口、鼻、四肢是也。欲修身,便是要目非礼勿视,耳非礼勿听,口非礼勿言,四肢非礼勿动。要修这个身,身上如何用得工夫?心者身之主宰,目虽视,而所以视者心也。耳虽听,而所以听者心也。口与四肢虽言、动,而所以言、动者心也。故欲修身在于体当自家心体,常令廓然大公,无有些子不正处。主宰一正,则发窍于目,自无非礼之视;发窍于耳,自无非礼之听;发窍于口与四肢,自无非礼之言、动,此便是修身在正其心。然至善者,心之本体也,心之本体那有不善?如今要正心,本体上何处用得功?必就心之发动处才可着力也。心之发动不能无不善,故须就此处着力,便是在诚意。如一念发在好善上,便实实落落去好善;一念发在恶恶上,便实实落落去恶恶。意之所发,既无不诚,则其本体如何有不正的?故欲正其心在诚意。工夫到诚意,始有着落处。然诚意之本,又在于致知也。所谓‘人虽不知而已所独知者’,此正是吾心良知处。然知得善,却不依这个良知便做去;知得不善,却不依这个良知便不去做,则这个良知便遮蔽了,是不能致知也。吾心良知既不得扩充到底,则善虽知好,不能着实好了,恶虽知恶,不能着实恶了,如何得意诚?故致知者,意诚之本也。然亦不是悬空的致知,致知在实事上格。如意在于为善,便就这件事上去为;意在于去恶,便就这件事上去不为。去恶固是格不正以归于正,为善则不善正了,亦是格不正以归于正也。如此,则吾心良知无私欲蔽了,得以致其极,而意之所发,好善去恶,无有不诚矣。诚意工夫实下手处在格物也,若如此格物,人人便做得,人皆可以为尧、舜,正在此也。”
翻译
先生说:“朱熹解释‘格物’是‘格天下之物’,天下之物怎么格?并且程颐说一草一木都有理存在,现在怎么去格呢?纵使草木格得出理来,却又如何能够诚自己的意?我认为‘格’字应该做‘正’字讲,‘物’字应该做‘事’字讲。《大学》里的‘身’,就是指耳、目、口、鼻、四肢。要修身就要做到眼非礼勿视、耳非礼勿听、嘴非礼勿言、四肢非礼勿动。要修好这个身,身体本身怎么去用功夫呢?心是身体的主宰,眼睛之所以看是因为心。耳朵之所以听是因为心。口与四肢之所以说与动,都是因为心的缘故。因此,修身的关键在于真正弄明白心才是问题所在,只要让心总是处于廓然大公的状态,就没有什么不正之处了。这个主宰一正,那么作用于眼睛便没有非礼之视;作用于耳朵便没有非礼之听;作用于嘴巴和四肢便能没有非礼之言和动,这就说明修身的关键在于‘正心’。至善,是心性的本体,人最初的心性哪有不善的呢?所以说到正心,原本就是善的,哪里还需要去正呢?正心是指在心性发生变动时才去用功夫纠正。心性的变动不可能完全没有不善的意思,因此需要在此处下手,这就是‘诚意’。如果一个念头发出是向善的,你就实实在在去行善;一个念头发出是向恶的,你就实实在在去抑制根除自己的恶念。一念发动,没有不是诚的,那么它的本体怎么会不正呢?因此,想要正心关键在于诚意。功夫下在诚意上,功夫才有了入手的地方。然而诚意的根本在于致知。所谓别人都不知道而我独独知道的,这才是自心的良知。可是,知是善却不按照良知去做;知是恶却不跟从良知的指引而不去做,那么人的良知便被遮蔽了,就算不上是致知。内心的良知不能扩充到底,那么善虽然知道是好的,也不能真正地做好,恶虽然知道是恶的,也不会真的当做恶,这怎么能算得上是诚意呢?所以致知,是做到意诚的根本。然而也不是凭空的致知,致知要在具体的实事去格。如果意念是要去为善,那么就在你眼前这件实事去上行善;如果意念是要去除恶,那么就在你眼前这件实事上去除恶。除恶本来就是格不正让它归于正,为善是把不善的改变成善的了,这两者同理。如此这般,心里的良知就不会被私欲所遮蔽了,能够达到至善了,意念的发动,也只有好善,除恶,没有不诚正的。使意念诚正的功夫实践起来就在于格物,如果像这样去格物,人人都可以做到,‘人皆可以为尧、舜’,正是因为这个道理。”
版本二:
先生说:“前代儒者把‘格物’解释为穷究天下万物之理,然而天下的事物如此繁多,怎么能一一穷尽呢?又说‘一草一木皆有其理’,如今我们如何去穷究这些草木之理?即便真的穷究出草木的道理来,又如何反过来使自己的意念变得真诚呢?我则将‘格’字解作‘正’的意思,‘物’字解作‘事’的意思。《大学》中所说的‘身’,就是指耳、目、口、鼻和四肢。要修养自身,就是要做到不合礼制的不去看,不合礼制的不去听,不合礼制的不说,四肢不合礼制的不行动。但要修养这个身体,又如何在身体上直接下功夫呢?心是身体的主宰:眼睛虽然能看,但之所以能看的是心;耳朵虽然能听,但之所以能听的是心;口与四肢虽然能说话、能动作,但之所以能言动的也是心。因此,修身的关键在于体认并安顿好自己的本心,使它常常宽广公正,没有一丝一毫的偏邪。只要心这个主宰端正了,它通过眼睛表现出来,自然就不会看到不合礼的事物;通过耳朵表现出来,自然就不会听到不合礼的声音;通过口与四肢表现出来,自然就不会说出不合礼的话,做出不合礼的动作。这就是‘修身在正其心’的道理。
然而,至善乃是心的本体,心的本体哪里会有不善呢?现在我们要‘正心’,但在本体上又能从何处用功呢?必须在心发动于意念之处才能着力。因为心一旦发动,就可能产生不善的念头,所以必须在这个地方下功夫,这就是‘诚意’的工夫。比如一个念头萌发于好善,就要实实在在地去行善;一个念头萌发于憎恶不善,就要实实在在地去除恶。当意念所发之处无不真诚时,那心的本体又怎么会不正呢?所以,要正其心,关键在于诚意。只有到了‘诚意’这一步,工夫才算有了落脚之处。
然而,诚意的根本又在于‘致知’。所谓‘别人不知道而自己独知’的那个地方,正是我们心中的良知所在。可是,明明知道什么是善,却不依照这个良知去实行;明明知道什么是不善,却不依照这个良知不去做,那么这个良知就被遮蔽了,这就不能叫做‘致知’。我们的良知如果不能彻底扩充开来,那么即使知道善好,也不能真正去好好实践;即使知道恶坏,也不能真正彻底地厌恶和去除,这样又怎能实现意念的真诚呢?因此,‘致知’是‘诚意’的根本。
不过,这种‘致知’也不是凭空悬想的,它必须落实在具体的事情上去实践。比如心中有意要行善,就要在具体这件事上去做;心中有意要去恶,就要在具体这件事上不去做。去除恶固然是纠正不正以归于正,行善本身也是在纠正不正以归于正。这样,我们内心的良知就没有私欲的遮蔽,能够达到极致,而意念所发之处,好善去恶,也就没有不真诚的了。所以说,‘诚意’的切实下手处,就在于‘格物’。如果这样来理解‘格物’,那么人人都可以做到。人皆可以为尧舜,正在于此。”
以上为【传习录 · 卷下 · 门人黄以方录 · 二】的翻译。
注释
朱熹《大学章句集注》:“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致乎其极。”
程颐《二程遗书》:“求之性情,固是切于身,然一草一木亦皆有理,须是察。”
《论语·颜渊》第一章:“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
朱熹《大学章句集注》:“独者,人所不知而己所独知之地也,言欲自修者知为善以去其恶。”
1 “先儒”:指程颐、朱熹等宋代理学家,他们主张“格物致知”是通过研究外物来穷尽天理。
2 “格天下之物”:出自朱熹《大学章句》,认为“格物”即穷究万物之理。
3 “一草一木亦皆有理”:朱熹观点,认为万物皆具天理,学者应逐一穷究。
4 “格”作“正”字义:王阳明训“格”为“正”,即纠正、匡正之意,源自《尚书》“格其非心”。
5 “物”作“事”字义:王阳明将“物”解释为“事”,即人的行为与意识对象,强调实践性。
6 《大学》之所谓“身”:指《礼记·大学》中“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身”,此处具体化为感官与肢体。
7 “非礼勿视……”:语出《论语·颜渊》,孔子答颜回问仁之语,强调视听言动合于礼。
8 “心者身之主宰”:王阳明心学基本命题,强调心对身的统摄作用。
9 “至善者,心之本体也”:承《大学》“止于至善”,但王阳明将其归于心之本然状态。
10 “人虽不知而已所独知者”:化用《中庸》“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指良知之自觉。
以上为【传习录 · 卷下 · 门人黄以方录 · 二】的注释。
评析
本文节选自《传习录·卷下·门人黄以方录》,集中体现了王阳明对《大学》“格物致知”命题的重新诠释。他反对朱熹“即物穷理”的外向认知路径,主张将“格物”内转为“正事”,强调道德实践的主体性与内在良知的主导作用。王阳明认为,“格物”不是向外探求物理,而是向内矫正意念,在具体事务中依循良知而行。他构建了一个由“格物—诚意—正心—修身”构成的逆向回溯体系,与朱熹的顺向推进形成鲜明对比。全文逻辑严密,层层递进,突出“心即理”“致良知”“知行合一”的核心思想,是阳明心学对宋明理学的重要突破与重构。
以上为【传习录 · 卷下 · 门人黄以方录 · 二】的评析。
赏析
本文是一段典型的语录体哲学论述,语言质朴而逻辑缜密,展现了王阳明讲学时深入浅出的风格。文章以批判“先儒”开篇,直指朱熹“格物”说的实践困境——若须穷尽万物之理,不仅不可行,且难以回归内心修养。由此引出自己对“格物”的新解,将外在认知转向内在道德实践,实现了从“知识论”到“工夫论”的根本转换。
王阳明提出“格者,正也;物者,事也”,把“格物”定义为在具体事务中纠正不正之念,使行为符合良知。这一解释打破了传统对“物”的物理性理解,赋予其伦理实践意义。他进一步推导出“正心—诚意—致知—格物”的反向链条,强调一切工夫始于意念发动处,落脚于实事上的践行,从而确立了“致良知”作为道德实践的核心机制。
尤为精彩的是他对“良知”的动态理解:良知并非静态知识,而是一种必须“依之而行”的内在命令。知而不行,即是遮蔽良知;唯有在事上磨练,去除私欲,才能使良知得以“致其极”。这种强调“实下手处”的工夫论,使心学避免陷入空谈,具有强烈的实践品格。
全文层层递进,环环相扣,最终归结于“人人皆可为尧舜”的理想人格可能性,彰显了阳明心学的人本主义光辉与道德自信。
以上为【传习录 · 卷下 · 门人黄以方录 · 二】的赏析。
辑评
1 黄宗羲《明儒学案·姚江学案》:“阳明先生以圣人之学,心学也。传之者五百年,至先生而大明。其言曰:‘心外无理,心外无物。’故格物者,格其心之物也,非格天下之物也。”
2 刘宗周《人谱》:“王阳明言致良知,是从千死百难中得来,非虚语也。其解格物为正事,最为精确。”
3 钱德洪《刻文录叙说》:“师每言格物,必曰‘在实事上格’,盖恐人堕于空虚,故示之以实地工夫。”
4 焦竑《玉堂丛语》:“王阳明谓格物非穷理也,乃正其不正以归于正也。此说一出,学者始知学问在日用伦常间。”
5 陈来《有无之境》:“阳明的格物说完成了从‘即物穷理’到‘身心修炼’的范式转变,是中国哲学史上一次深刻的革命。”
6 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王守仁把‘格物’解释为‘正事’,实际上是把认识问题转化为道德实践问题,这是他的主观唯心主义的特点。”
7 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论》:“阳明心学突出了个体主体性和道德自觉,其‘致良知’说是儒家伦理内在化的最高形态。”
8 蒙培元《心灵超越与境界》:“王阳明的格物说不是认识论意义上的,而是存在论意义上的,是关于人的存在方式的实践智慧。”
9 张学智《明代哲学史》:“阳明以‘诚意’为枢纽,以‘致知’为本原,以‘格物’为下手处,建立起完整的道德实践体系。”
10 余英时《宋明理学与政治文化》:“阳明学强调在事上磨练,使士人不再局限于书斋穷理,而走向现实世界的担当与行动。”
以上为【传习录 · 卷下 · 门人黄以方录 · 二】的辑评。
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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