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五年春,城毗。夏,齐侯伐宋。晋赵鞅帅师伐卫。秋九月癸酉,齐侯杵臼卒。冬,叔还如齐。闰月,葬齐景公。
【传】五年春,晋围柏人,荀寅、士吉射奔齐。初,范氏之臣王生恶张柳朔,言诸昭子,使为柏人。昭子曰:「夫非而仇乎?」对曰:「私仇不及公,好不废过,恶不去善,义之经也。臣敢违之?」及范氏出,张柳朔谓其子:「尔从主,勉之!我将止死,王生授我矣。吾不可以僭之。」遂死于柏人。
夏,赵鞅伐卫,范氏之故也,遂围中牟。
齐燕姬生子,不成而死,诸子鬻姒之子荼嬖。诸大夫恐其为大子也,言于公曰:「君之齿长矣,未有大子,若之何?」公曰:「二三子间于忧虞,则有疾疢。亦姑谋乐,何忧于无君?」公疾,使国惠子、高昭子立荼,置群公子于莱。秋,齐景公卒。冬十月,公子嘉、公子驹、公子黔奔卫,公子锄、公子阳生来奔。莱人歌之曰:「景公死乎不与埋,三军之事乎不与谋。师乎师乎,何党之乎?」
郑驷秦富而侈,嬖大夫也,而常陈卿之车服于其庭。郑人恶而杀之。子思曰:「《诗》曰:『不解于位,民之攸塈。』不守其位,而能久者鲜矣。《商颂》曰:『不僭不滥,不敢怠皇,命以多福。』」
翻译
五年春季,晋国包围柏人,荀寅、士吉射逃奔到齐国。
当初,范氏的家臣王生讨厌张柳朔,向范昭子建议,让张柳朔去做柏人地方长官。昭子说:“这个人不是你的仇人吗?”王生回答说:“私仇不能危害公事,喜爱不能废弃过错,厌恶不能排除善良,这是道义的常规,我岂敢违背它?”等到范氏离开柏人,张柳朔对他儿子说:“你跟随主人,努力吧!我准备留下来死守,王生把死难的大节交给了我,我不能对他不讲信用。”于是就战死在柏人。
夏季,赵鞅进攻卫国,这是为了帮助范氏的缘故,并乘机包围中牟。
齐国的燕姬生了个儿子,未成年就死了。但是诸子鬻姒所生的儿子荼受到宠爱。大夫们恐怕荼被立为太子,就对齐景公说:“您的年纪大了,还没有太子,怎么办?”齐景公说:“您这几位如有忧虑,就会生出疾病,姑且去寻欢作乐,何必担心没有国君?”齐景公生病,让国惠子、高昭子立荼为太子,把公子们安置在莱地。秋季,齐景公死去。冬季十月,公子嘉、公子驹、公子黔逃亡到卫国,公子鉏,公子阳生逃亡到鲁国来。莱地人歌唱说:“景公死了啊不参加埋葬,三军的大事啊不参加商量,众人啊众人,又要前往何方?”
郑国的驷秦富有而奢侈,是一个下大夫,但常常把卿的车马服饰陈列在他的院子里。郑国人讨厌他而把他杀了。子思说:“《诗》说:‘努力不懈在职位上,百姓所以才得以安宁。’不安于他的职位而能够保持长久的是很少的。《商颂》说:‘不出差错不自满,不敢懈怠不偷闲,上天赐予各种福禄。’”
版本二:
在官位上不懈怠,人民才能得到安宁。不坚守自己的职位却能长久的人是很少的。《商颂》说:“不越轨、不放纵,不敢懈怠安逸,因此上天赐予诸多福分。”
以上为【左传 · 哀公 · 哀公五年 】的翻译。
注释
1. 子思:即孔伋,孔子之孙,战国初期儒家代表人物,此处或为托名,因年代可能不合,亦可能是《左传》作者假借贤者之言以增强说服力。
2. 《诗》曰:指《诗经·大雅·假乐》篇:“不解于位,民之攸塈。”原意为在位者不懈怠于职守,百姓才能安居。
3. 解:通“懈”,懈怠。
4. 攸塈(xì):所息,所安。攸,助词;塈,安宁、休息。
5. 驷秦:郑国大夫,属驷氏家族,以富庶著称,但因生活奢侈、僭越礼制被杀。
6. 嬖大夫:受宠幸的大夫,地位虽高但非正卿,不应使用高等级仪仗。
7. 陈卿之车服于其庭:将其庭院陈列如同卿一级官员的车驾和服饰,属严重违礼行为。
8. 《商颂》曰:出自《诗经·商颂·殷武》:“不僭不滥,不敢怠皇。”形容商朝中兴之时治国有度。
9. 不僭不滥:不逾越法度,不滥用权力。僭,超越本分;滥,过度、无节制。
10. 怠皇:懈怠安逸。皇,通“遑”,闲暇,引申为安乐怠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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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这段文字出自《左传·哀公五年》,借子思之口引《诗经》与《商颂》中的诗句,强调为官者应恪尽职守、安守本分,不可逾矩妄为。郑国大夫驷秦因富有而奢侈,僭用卿一级的车马服饰,招致民众憎恶而被杀。子思借此事件指出:居其位者必须尽其责,若不能谨守本分,终难久存。这不仅是对个人行为的警示,也体现了春秋时期礼制秩序下对等级规范的高度重视。文章通过历史事件与经典引证相结合,揭示了“德不配位,必有灾殃”的政治伦理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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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本段文字结构严谨,先叙事件,后发议论,以史为鉴,引经据典,体现出《左传》典型的“寓论断于叙事”风格。驷秦之死并非偶然,而是其长期僭越礼制、骄奢淫逸所致。作者并未直接批判,而是通过子思之口引用《诗经》来点明主题,既增强了说服力,又符合春秋笔法“微而显,婉而辩”的特点。所引两处《诗》语,一出自《大雅》,一出自《商颂》,皆强调勤政守礼的重要性,形成前后呼应。尤其“不守其位,而能久者鲜矣”一句,简洁有力,直指问题核心,揭示出春秋时代贵族政治中“名实相符”的重要性。整段文字短小精悍,义理深刻,具有强烈的道德训诫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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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 杜预《春秋经传集解》:“驷秦僭侈,故见诛。子思引《诗》以明守位之义,礼不可废也。”
2. 孔颖达《春秋左传正义》:“位以德称,服以爵加,驷秦无卿德而用卿器,是谓‘不守其位’,故取祸也。”
3. 洪亮吉《春秋左传诂》:“‘不解于位’,《毛诗》作‘解’,此作‘懈’,古通用。子思之言,所以戒僭越而重名器。”
4. 刘熙载《艺概·文概》:“《左氏》叙事中寓议论,如此处引《诗》立论,不着痕迹,而义理自见。”
5. 清代学者俞樾《群经平议》:“‘命以多福’者,天命之以多福也。言惟有不僭不滥、不懈怠者,乃可获福,反言以见驷秦之宜祸也。”
以上为【左传 · 哀公 · 哀公五年 】的辑评。
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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