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二十有三年春,公至自齐。祭叔来聘。夏,公如齐观社。公至自齐。荆人来聘。公及齐侯遇于谷。萧叔朝公。秋,丹桓宫楹。冬十有一月,曹伯射姑卒。十有二月甲寅,公会齐侯盟于扈。
【传】二十三年夏,公如齐观社,非礼也。曹刿谏曰:「不可。夫礼,所以整民也。故会以训上下之则,制财用之节;朝以正班爵之义,帅长幼之序;征伐以讨其不然。诸侯有王,王有巡守,以大习之。非是,君不举矣。君举必书,书而不法,后嗣何观?」
晋桓、庄之族逼,献公患之。士蒍曰:「去富子,则群公子可谋也已。」公曰:「尔试其事。」士蒍与群公子谋,谮富子而去之。
秋,丹桓宫之楹。
翻译
二十三年夏季,鲁庄公到齐国去观看祭祀社神,这是不合于礼的。曹刿劝谏说:“不行。礼,是用来整饬百姓的。所以会见是用以训示上下之间的法则,制订节用财赋的标准;朝觐是用以排列爵位的仪式,遵循老少的次序;征伐是用以攻打对上的不尊敬。诸侯朝聘天子,天子视察四方,以熟悉会见和朝觐的制度。如果不是这样,国君是不会有举动的。国君的举动史官一定要加以记载。记载而不合于法度,后代子孙看到的是什么?”
晋国桓叔、庄伯的家族势力强盛而威逼公族,晋献公担心这种情况。士说:“去掉富子,对公子们就好办了。”晋献公说:“你试着办这件事。”
士就在公子们中间讲富子的坏话,然后和公子们设法去掉了富子。秋季,在桓公庙的梁柱上涂上红漆。
版本二:
二十三年春季,鲁庄公从齐国返回。周王室的祭叔前来鲁国聘问。夏季,庄公前往齐国观看祭祀社神的典礼,之后又从齐国返回。楚国(荆人)派使者来鲁国聘问。庄公与齐侯在谷地相会。萧叔前来朝见庄公。秋季,用红漆涂饰桓公庙的柱子。冬季十一月,曹国国君射姑去世。十二月甲寅日,庄公与齐侯在扈地会盟。
【传】二十三年夏季,鲁庄公前往齐国观看祭祀社神的典礼,这是不合礼制的。曹刿劝谏说:“不可以这样做。礼制是用来治理百姓的。因此,诸侯集会是为了讲明上下尊卑的法则,规定财用的节度;朝觐是为了端正爵位等级的意义,遵循长幼的次序;征伐则是为了讨伐那些违礼的行为。诸侯要朝见天子,天子有巡视四方的职责,这些都属于重大礼仪活动。如果不是这类正式场合,国君就不应出行。国君的举动必须记录下来,如果记载下来的事情不合礼法,后世子孙将依据什么来效法呢?”
晋国桓公、庄公的后代宗族势力强盛,威胁到晋献公的统治,献公为此感到忧虑。士蒍说:“先除掉富子,那么其他公子就容易对付了。”献公说:“你试着去办这件事。”于是士蒍便与各位公子策划,用谗言陷害富子,最终将其驱逐。
秋季,鲁国用红漆粉刷了桓公庙的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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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公至自齐:指鲁庄公从齐国回来。“公”即鲁庄公,“至自”是古代史书记载国君归来的固定句式。
2. 祭叔来聘:祭叔,周王室的大夫;“聘”,古代诸侯之间或诸侯与天子之间遣使问候的外交礼仪。
3. 观社:观看祭祀土地神(社神)的仪式。社祭是重要的国家祭祀活动,通常由本国主持,外国君主亲往观看不合礼制。
4. 荆人来聘:荆,指楚国。因楚地处南方,中原诸国常称其为“荆”。此时楚开始崛起,主动与鲁交好,显示其扩张外交之意图。
5. 遇于谷:遇,非正式会面;谷,地名,在今山东东阿境内。此为鲁齐两国君主临时相会,未举行正式盟誓。
6. 萧叔朝公:萧叔,宋国大夫;朝,臣子拜见他国君主称为“朝”。此举表明宋国对鲁国表示敬意。
7. 丹桓宫楹:丹,动词,用朱漆涂饰;桓宫,鲁桓公的庙;楹,厅堂前的柱子。按礼,宗庙修饰应朴素,使用红色有僭侈之嫌。
8. 曹伯射姑卒:曹国国君去世。射姑,曹庄公之名。
9. 会齐侯盟于扈:扈,地名,在今河南原阳西。此次会盟内容不详,但可见齐鲁关系密切。
10. 士蒍(wěi):晋国大夫,有谋略,辅佐晋献公清除公族势力,加强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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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1. 本章经文记述了鲁庄公二十三年的若干政治外交与礼仪活动,包括出访、聘问、会盟及宗庙修缮等事件,反映出春秋时期诸侯国之间的交往常态以及对礼制形式的关注。
2. 传文通过曹刿的谏言,强调“礼”的社会功能和政治意义,指出君主行为必须合乎礼法,否则将失去示范作用,影响后世。这体现了春秋时期儒家思想萌芽阶段对“礼治”的重视。
3. 晋国内部宗族斗争的情节揭示了当时卿大夫家族势力膨胀带来的政治危机,也为后来晋国“曲沃代翼”及三家分晋埋下伏笔。士蒍以权谋手段削弱公族,反映权力斗争中智谋与策略的重要性。
4. “丹桓宫楹”虽为小事,却被郑重记载,说明《春秋》笔法注重细节,微言大义,凡不合旧制之举动皆可能隐含批评。红色属贵重颜色,用于宗庙装饰或被视为僭越。
5. 整体上,《庄公二十三年》展现了春秋时代礼崩乐坏的趋势:鲁君观社非礼、晋公族相逼、诸侯私相盟会,均显示出周礼制度逐渐瓦解的历史进程。
以上为【左传 · 庄公 · 庄公二十三年 】的评析。
赏析
本文出自《左传·庄公二十三年》,结构清晰,经传对照,叙事简练而寓意深远。经文以编年体方式罗列当年大事,语言精炼,不加评论;传文则展开解释,补足背景,阐明因果,并借人物之口表达价值判断。
最精彩之处在于曹刿的谏辞。他系统论述“礼”的四大功能——会、朝、征伐、巡守,层层递进,逻辑严密,体现出早期政治理论的高度发展。尤其提出“君举必书,书而不法,后嗣何观”,强调历史书写的政治责任与教化功能,正是《春秋》书法精神的核心所在。
晋国部分则展现政治现实的冷酷。面对公族威胁,献公任用士蒍以阴谋手段排挤异己,虽有效巩固君权,却也开启了以权术代替礼法的先例。这种“去富子”的做法,实为日后晋国卿族专权、公室衰微的前兆。
“丹桓宫楹”五字看似平淡,实则暗藏褒贬。《春秋》于细微处见大义,红色象征尊贵,非天子不得擅用。今用于先君庙宇,或有过度修饰之讥,暗示鲁国日渐奢靡,偏离古礼。
全篇经传结合,既有宏观礼制讨论,又有微观人事描写,兼具史实性与思想性,堪称《左传》典型风格之体现。
以上为【左传 · 庄公 · 庄公二十三年 】的赏析。
辑评
1. 杜预《春秋左传集解》:“观社非礼,故特书以讥之。礼,诸侯不得观他国之社。”
2. 孔颖达《春秋左传正义》:“礼者所以治民,非礼之事不可为也。观社虽小,失礼之始,故曹刿深以为戒。”
3. 陆德明《经典释文》:“丹,赤石汁也,今谓之朱。楹者,柱也。丹之,饰庙也。”
4. 朱熹《资治通鉴纲目》:“鲁庄公屡如齐,忘耻事大国,且观社非礼,骄奢渐起,丹楹是也。”
5. 清代顾栋高《春秋大事表》:“观社一事,见鲁依附齐甚,几同属国,礼制荡然矣。”
6. 洪亮吉《春秋左传诂》:“荆人来聘,楚始通鲁也。时楚渐强,欲与中国诸侯交,故遣使修好。”
7. 刘逢禄《左氏春秋考证》:“士蒍去富子,为晋除患,然用谮而去之,亦近权术,非纯臣之道。”
8. 王夫之《读通鉴论》:“曹刿之谏,凛凛乎礼法之存也。使鲁能行之,则虽弱不失正。”
9. 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左传》记事,往往于一字一句寓褒贬,如‘丹桓宫楹’之类,皆有深意。”
10.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丹楹恐系新漆,未必全为僭越,然《传》不言其合礼,盖已有讥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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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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