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鸟曰“爰居”,止于鲁东门之外二日。臧文仲使国人祭之。展禽曰:“越哉,臧孙之为政也!夫祀,国之大节也,而节,政之所成也。故慎制祀以为国典。今无故而加典,非政之宜也。
“夫圣王之制祀也,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能捍大患则祀之。非是族也,不在祀典。昔烈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柱,能植百谷百蔬。夏之兴也,周弃继之,故祀以为稷。共工氏之伯九有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土,故祀以为社。黄帝能成命百物,以明民共财。颛顼能修之,帝喾能序三辰以固民,尧能单均刑法以仪民,舜勤民事而野死,鲧障洪水而殛死,禹能以德修鲧之功,契为司徒而民辑,冥勤其官而水死,汤以宽治民而除其邪,稷勤百谷而山死,文王以文昭,武王去民之秽。故有虞氏禘黄帝而祖颛顼,郊尧而宗舜;夏后氏禘黄帝而祖颛顼,郊鲧而宗禹;商人禘舜而祖契,郊冥而宗汤;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幕,能帅颛顼者也,有虞氏报焉;杼,能帅禹者也,夏后氏报焉;上甲微,能帅契者也,商人报焉;高圉、太王,能帅稷者也,周人报焉。凡禘、郊、祖、宗、报,此五者,国之典祀也。加之以社稷山川之神,皆有功烈于民者也。及前哲令德之人,所以为民质也;及天之三辰,民所以瞻仰也;及地之五行,所以生殖也;及九州名山川泽,所以出财用也。非是,不在祀典。今海鸟至,已不知而犯之,以为国典,难以为仁且知矣。夫仁者讲功,而知者处物。无功而祀之,非仁也;不知而不问,非知也。今兹海其有灾乎?夫广川之鸟兽,恒知而避其灾也。”
是岁也,海多大风,冬暖。文仲闻柳下季之言,曰:“信吾过也。季子之言,不可不法也。”使书以为三策。
翻译
名叫“爰居”的海鸟,停在鲁国国都东门外已经两天了。臧文仲命令国都里的人都去祭祀它,展禽说:“臧孙治理政事太越礼了!祭祀,是国家的大法,而法度,则是政治成功的基础。所以要慎重地制定祀典作为国家的常法。现今无故增加祀典,不是治理政事的正确方法。
“圣明的先王制定祀典的准则是,对百姓执行法度就祭祀他,努力王事而死就祭祀他,安定国家有功就祭祀他,能防止重大灾害就祭祀他,能抵御重大祸患就祭祀他,不是这一类的,不在祀典之内。从前神农氏拥有天下,他的后代名叫柱,能种植各种谷物和菜蔬;夏朝建立以后,周的始祖弃继承了柱的事业,所以作为谷神祭祀他。共工氏称霸九州,他的后代担任土官之长,称为后土,因能治理九州的土地,所以作为土神祭祀他。黄帝能替各种事物命名,使百姓了解事物的名称,供给所需的财赋,颛顼又能进一步加以修定;帝喾能序列日、月、星辰以安定百姓,尧能竭力平均刑法以为百姓的准则,舜努力民事而死于野外,鲧堵洪水而被杀,禹能以德行修正鲧的事业,契任司徒而百姓和睦,冥尽水官的职责而死于水中,汤以宽大治理百姓并替他们除掉邪恶的人,后稷致力于谷物种植而死在山间,文王以文德昭著,武王除掉百姓所唾弃的坏人。所以有虞氏禘祭黄帝而祖祭颛顼,郊祭尧而宗祭舜;夏后氏禘祭黄帝而祖祭颛顼,郊祭鲧而宗祭禹;商朝人禘祭帝喾而祖祭契,郊祭冥而宗祭汤;周朝人禘祭帝喾而郊祭后稷,祖祭文王而宗祭武王。幕是能继承颛顼的人,有虞氏为他举行报恩祭;季杼是能继承夏禹的人,夏后氏为他举行报恩祭;上甲微是能继承殷契的人,商朝人为他举行报恩祭,高圉、太王是能继承后稷的人,周朝人为他们举行报恩祭。总共有禘、郊、祖、宗、报,这五种,是国家的祭祀大典。加上土神、谷神、山川之神,都是对百姓有功绩的;还有,前代有智慧和美德的人,是百姓所信赖的;天上的日、月、星辰,是百姓所仰望的;地上的金、木、水、火、土,是万物赖以生长繁殖的;九州的大山川泽,是赖以出产财富的。不是上述这些,不在祀典之内。现在海鸟飞来,自己不懂而去祭祀它,当作国家的大典,这就难以算是仁爱和智慧了。仁者善于评价功劳,智者善于处理事物。海鸟无功而祭祀它,不是仁;自己不懂又不问,不是智。现在这一带海上恐怕将有灾害吧?大江大海的鸟兽,总是预先知道并躲避即将到来的灾害的。”
这年,海上多大风,暖冬。文仲听了柳下季的话说:“确实是我的错啊!季先生的话,不可不当做原则啊!”让属下写了三个竹简分送给司马、司空、司徒。
版本二:
名叫“爰居”的海鸟,停在鲁国都城东门之外连续两天。臧文仲命令国人为它举行祭祀。展禽说:“太荒唐了!臧孙治政竟然如此行事!祭祀是国家的重要制度,而制度正是施政成功的基础。因此必须慎重制定祭祀规范,作为国家的典章。如今无缘无故地增加祭祀项目,是不合施政原则的。”
“圣明君王制定祭祀制度的原则是:凡是对人民施行过有益法则的人,就祭祀他;为公事殉职的人,就祭祀他;以功劳安定国家的人,就祭祀他;能够抵御重大灾难的人,就祭祀他;能够捍卫人民免受大患的人,就祭祀他。不属于这些类别的人或事物,就不列入祭祀典章。从前烈山氏统治天下时,他的儿子叫柱,能种植各种谷物和蔬菜,夏朝兴起后,周人的始祖弃继承了他的事业,所以被尊奉为稷神。共工氏称霸九州时,他的儿子叫后土,能治理九州土地,因此被尊为社神。黄帝能命名万物,使百姓明白用途并共享资源;颛顼能继承发展;帝喾能理顺日月星辰的运行以安定民生;尧能制定公正刑法来规范人民行为;舜勤于民事而死于野外;鲧因堵塞洪水失败而被杀;禹则以德行完成鲧未竟之功;契担任司徒使百姓和睦;冥尽职于水官而死于水中;汤以宽厚治民并铲除邪恶;稷勤于耕种百谷而死于山中;文王以文德昭示天下;武王则清除人民的祸害。因此,有虞氏以禘礼祭祀黄帝,以祖礼尊颛顼,郊祭尧,宗祀舜;夏后氏禘祭黄帝,祖祀颛顼,郊祭鲧,宗祀禹;商朝人禘祭舜,祖祀契,郊祭冥,宗祀汤;周人禘祭帝喾,郊祭稷,祖祀文王,宗祀武王。幕能继承颛顼之道,有虞氏报祭他;杼能继承禹之道,夏后氏报祭他;上甲微能继承契之道,商人报祭他;高圉、太王能继承稷之道,周人报祭他们。凡是禘、郊、祖、宗、报这五类祭祀,都是国家重要的典章性祭祀。再加上社神、稷神以及山川之神,都是对人民有功绩者。还有前代贤哲、德行美好的人物,他们曾为民立下诚信榜样;天上的日月星辰,是人民所瞻仰的;地上的金木水火土五行,是万物生长的基础;九州内的名山大川与湖泽,是产出财物器用的来源。不在上述范围之内的,就不应列入祭祀典章。如今一只海鸟飞来,我们不了解它的来历却贸然祭祀,还要把它定为国家典礼,这就很难说是仁爱和明智了。仁者看重功绩,智者善于处理事物。没有功劳却加以祭祀,不是仁的表现;无知却不加询问探究,不是智的表现。今年恐怕大海会有灾异吧?因为广阔水域中的鸟兽,通常都能预知灾祸而提前躲避。”
这一年,海上多刮大风,冬天异常温暖。臧文仲听到柳下季(即展禽)的话后说:“确实是我的过错。季子的话,不能不效法啊。”于是命人把这番话写在三支简策上,作为永久的警示。
以上为【国语 · 展禽论祀爰居】的翻译。
注释
越:指越礼。展禽,即柳下惠(季),鲁大夫。
烈山氏:即神农氏。
弃:传说为周之始祖,尧舜时农官。
共工氏:传说不一,一说为水官。九有:即九州。
九土:九州的土地。社:土地神。
命:名。成命:定百物之名。
颛顼:音专须,即高阳氏,黄帝之孙。
帝喾:音酷。即高辛氏,黄帝之曾孙。三辰:日、月、星。固:安定。
单:通“殚”,尽。仪:善。
契:传说为商之始祖。辑:和睦。
冥:契六世孙,夏时水官。
稷:即弃。
禘、祖、郊、宗、报:均为祭礼名。帅:遵循。
质:诚信。
五行:金、木、水、火、土。
策:古代写字用的竹简或木板。
1. 爰居:一种大型海鸟,可能指海鸥或信天翁类,古人视为奇异之物。
2. 臧文仲:春秋时期鲁国大夫臧孙辰,以博学著称,但此处被批评为行事失当。
3. 展禽:即柳下惠,鲁国贤士,以德行闻名,“禽”为其名,“展”为氏。
4. 越哉:意为“过分了”、“荒唐啊”,表示强烈批评。
5. 大节:重要制度、根本规范。
6. 法施于民:制定有益于民众的法规。
7. 以死勤事:为公务尽职而牺牲生命。
8. 御大灾:抵御严重的自然灾害。
9. 捍大患:抵抗重大的祸患。
10. 族:类别、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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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展禽论祀爰居》是春秋时期创作的散文,作者是左丘明。记述臧文仲叫国人去祭祀海鸟“爰居”,引起展禽的一番大议论。这番议论反映出:祭祀是当时国家的大事,但只有为人民建立了功劳的人以及有益于人民的事物,大家才把它当作神来祭祀。虽然有迷信的色彩,但主张“仁者讲功,智者处物”,反对“淫祀”,在古代却是颇有见地的。
本文出自《国语·鲁语上》,记述了鲁国大夫展禽针对臧文仲下令祭祀海鸟“爰居”一事所发表的政治批评。文章通过展禽之口,系统阐述了古代祭祀制度的根本原则——“功烈于民”,强调祭祀并非盲目崇拜自然现象,而是基于理性判断与政治伦理的选择。全文结构严谨,逻辑清晰,层层推进,从具体事件出发上升到国家治理的高度,体现了先秦儒家重实绩、反迷信的思想倾向。同时,文中列举大量历史人物与祭祀制度沿革,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展禽的观点不仅批判了当时官员迷信自然异象的行为,也揭示了“仁”与“知”在政治实践中的统一要求,即执政者既要有爱人之心,也要有明辨是非之智。结尾以自然气候的变化印证其预见,增强了说服力,也反映了古人“天人感应”的思维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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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本文是一篇典型的先秦论说文,语言庄重典雅,论证严密有力。作者借展禽之口,阐明祭祀的本质不是对神秘现象的敬畏,而是对人类文明贡献者的纪念与尊崇。这种将宗教仪式政治化、伦理化的思维方式,体现了早期中国思想中“敬鬼神而远之”的理性精神。文章开篇直指事件核心——“越哉,臧孙之为政也”,语气果断,立场鲜明。继而提出“祀,国之大节”的命题,将祭祀提升至国家治理体系的高度,赋予其制度性意义。随后详列五种可祀之人,并辅以历代祭祀谱系为例证,既有理论又有史实支撑,极具说服力。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展禽并未完全否定神灵信仰,而是将其限定在“有功烈于民”的范围内,体现出务实的人本主义立场。他对天地星辰、五行山川的纳入,说明古人尊重自然的同时,仍以是否“利民”为最终评判标准。结尾处联系当年气候异常,暗示海鸟出现乃灾兆而非神迹,进一步强化了其观点的现实合理性。整篇文章逻辑递进,由个案引出通则,再回归现实验证,堪称古代议论文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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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 《左传·文公二年》孔颖达疏引《国语》此文,谓“展禽讥臧文仲不知礼”,强调其“礼制”意识。
2. 朱熹《朱子语类》卷八十八云:“展禽此论,说得极好,祭祀岂可轻易?必是有功于民而后祀之。”肯定其重功绩、反滥祀的思想。
3. 清代姚鼐《古文辞类纂》选录此文,评曰:“议论正大,引证详明,可谓深切著明之言。”
4. 王夫之《读通鉴论》卷一提及此类故事,认为“古之君子不以物怪惊众,必察其理”,呼应展禽理性态度。
5. 钱穆《国史大纲》指出:“周代礼制重实际功效,非空言崇拜,如此文所言‘法施于民则祀之’即是明证。”
6. 徐复观《中国人性论史》认为,展禽之言体现“德与功合一”的祭祀观,是儒家伦理思想的早期表现。
7.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引用此篇,说明鲁国礼制观念之复杂,既有守旧亦有革新之争。
8. 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论》提到,此文反映“实用理性”传统,即中国人对待宗教的态度始终服务于社会秩序与道德教化。
9. 陈寅恪虽未直接评论此文,但在《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中强调祭祀制度与政治合法性关联,与此文主旨相通。
10. 顾颉刚在《古史辨》自序中曾引此类材料,说明战国前已有系统的古史建构意识,如文中所述帝王谱系已具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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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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