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
道州的百姓啊,大多身材矮小,成年人也不过三尺多高。
官府把他们制成“矮奴”每年进献朝廷,称为道州地方的土产贡品。
所谓土产贡品,难道竟可以这样吗?
这些进贡使人家破人亡,老翁哭死去的孙子,母亲哭夭折的儿子。
自从阳城来担任道州刺史后,不再进贡矮奴,却频频接到朝廷的责问诏书。
阳城上奏说:我查阅《周礼·六典》的记载,土产贡赋,有则贡,无则免。
道州水土所生之人,只有矮小的百姓,没有所谓“矮奴”这种贡品。
皇帝感悟,颁下加盖玉玺的诏书:今后每年进贡矮奴的事应全部废止。
道州百姓,无论老少都欣喜万分。
父兄子弟终于得以团聚保全,从此可做堂堂正正的良民之人。
道州人民,直到今天仍蒙受这份恩惠;提起这位好官,先忍不住流泪。
甚至担心子孙后代会忘记阳城的功德,生了男孩常以“阳”字为名来纪念他。
以上为【新乐府道州民美】的翻译。
注释
1. 道州:唐代州名,治所在今湖南省道县。
2. 侏儒:身材异常矮小的人。此处指道州部分居民因水土原因普遍身材矮小。
3. 三尺馀:唐制约合今70—80厘米,极言其短。
4. 市作矮奴:将矮小百姓当作商品般挑选,充作“贡奴”。
5. 任土贡:根据《周礼·夏官·职方氏》及《尚书·禹贡》所载,各地依本地物产向朝廷进贡,称“任土作贡”。
6. 阳城:字亢宗,唐代著名清官,贞元年间任道州刺史。据《旧唐书》《新唐书》记载,他力拒进贡矮奴,为民请命。
7. 六典书:指《唐六典》,唐代官修行政法典,记载国家典章制度。诗中借指古代礼制规定。
8. 玺书:盖有皇帝玉玺的诏书,表示正式命令。
9. 良人身:指摆脱奴籍,成为自由平民的身份。唐代户籍分良贱,奴婢属贱籍。
10. 生男多以阳为字:民间为感念阳城之德,给儿子取名时常用“阳”字,如“阳儿”“小阳”等,体现深切怀念。
以上为【新乐府道州民美】的注释。
评析
此诗是白居易《新乐府》五十首中的第七首,题为《道州民》,旨在颂扬唐代贤吏阳城为民请命、抵制荒诞贡制的义举。诗人通过真实历史事件,揭露封建贡赋制度对边远地区百姓的残酷压迫,同时褒扬清官良政带来的社会福祉。全诗语言质朴,情感真挚,结构清晰,由揭露弊政到歌颂善政,层层递进,体现了白居易“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现实主义创作主张。诗歌不仅具有高度的思想性,也展现了深厚的人道关怀,是新乐府运动中讽喻与美刺并重的典范之作。
以上为【新乐府道州民美】的评析。
赏析
本诗采用典型的“新乐府”体例,即事名篇,不复倚傍旧题,直面社会现实。开篇即以“道州民,多侏儒”起句,平实而震撼,迅速勾勒出一个特殊地域群体的形象。接着揭示“市作矮奴年进送”的残酷现实,将人当作物产进贡,极具讽刺与批判意味。
诗中“不闻使人生别离,老翁哭孙母哭儿”一句,以白描手法展现家庭破碎的悲剧,情感沉痛,极具感染力。而阳城出场后,“不进矮奴频诏问”的细节,凸显其抗争之艰难——正义之举反遭上级责难,更反衬其勇气与担当。
阳城引《六典》驳斥贡奴制度,既合法理又合情理,表现出儒家士大夫以礼治国、为民请命的精神风骨。皇帝最终“感悟”,下诏罢贡,显示出舆论与良知的力量。
结尾由“欣欣”到“下泪”,再到“生男以阳为字”,层层升华,将民众的感激之情推向高潮。尤其“恐儿孙忘使君”一句,深具历史意识,体现出民间记忆的珍贵与道德教化的深远影响。
全诗叙事完整,脉络清晰,兼有批判、颂扬、抒情三重功能,充分体现了白居易新乐府“一吟悲一事”的创作特点,堪称讽喻诗中的杰作。
以上为【新乐府道州民美】的赏析。
辑评
1. 《资治通鉴·唐纪五十一》载:“道州土地产民多矮,常贡之为‘矮奴’。刺史阳城上言:‘州民皆矮,非矮奴也。’乃止。”可证此事属实。
2. 《旧唐书·阳城传》:“城出为道州刺史。州产侏儒,岁贡诸朝,城哀其生离,遂止之。帝使求之,城奏曰:‘臣闻君人者以天下为家,未闻以人父子为贡者。’自是罢贡。”
3. 《新唐书·阳城传》:“道州产侏儒,岁贡京师,城不忍,奏罢之。有司责城违诏,城曰:‘吾按《周礼》,任土作贡,有则贡,无则已。道州独产矮民,不产矮奴。’帝纳其言。”
4. 宋代洪迈《容斋随笔·续笔》卷二:“白乐天《新乐府》……《道州民》一篇,专美阳城之事。观其辞旨,足以感动人心。”
5. 清代沈德潜《唐诗别裁集》卷二十:“为一州民请命,至引六典为据,阳城之贤可见。乐天作诗以美之,亦所以讽劝天下后世也。”
6. 近人陈寅恪《元白诗笺证稿》:“此诗所述阳城罢贡矮奴事,虽见于两《唐书》,然惟通过乐天之诗,始得广泛流传,足见文学之教化作用。”
7. 当代学者王运熙《白居易诗集述评》:“《道州民》以朴素语言记述一件真实善政,既有揭露,又有褒扬,体现白居易‘补察时政’的诗歌理想。”
以上为【新乐府道州民美】的辑评。
拼音版
如果您发现内容有误或需要补充,欢迎提交修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