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
《本草纲目·木部·檀香》
李时珍
明代 文献
释名:
又称旃檀、真檀。
气味:
白旃檀:味辛,性温,无毒。
紫檀:味咸,性微寒,无毒。
主治:
白旃檀:主治心腹疼痛、肾气作痛、噎膈(食管阻塞感)及呕吐饮食、风热所致之肿毒。
紫檀:可止血、止痛,治疗淋证(小便涩痛、频急等泌尿系病症),外敷用于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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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旃檀:梵语“chandana”的音译,原指印度所产檀香木,后泛指具芳香之檀类木材;古籍中常与“真檀”混称,但李时珍已开始注意区分。
2 白旃檀:即今之檀香(Santalum album L.),主产于印度、印尼,心材淡黄褐,香气清幽,传统入药以水煎或研末内服。
3 紫檀:此处指紫檀木(Pterocarpus indicus Willd. 或 Pterocarpus santalinus L.),非现代红木分类中的“小叶紫檀”(檀香紫檀,Pterocarpus santalinus),明代所用多为东南亚产赤褐色硬木,以树脂、色素及收敛成分显效。
4 噎膈:中医学病名,指吞咽困难、食入即吐,多因痰瘀阻滞、津枯气逆所致,与现代食管癌、贲门失弛缓症等有病理关联。
5 肾气痛:非指肾脏实质病变,而是指少腹、腰脊、阴器等肾经循行部位之冷痛、胀痛,多属下焦寒凝或气滞。
6 风热肿毒:泛指皮肤软组织急性炎症,如痈、疖、丹毒等,病机为风邪外袭、热毒壅聚。
7 疗淋:指治疗淋证,包括石淋、气淋、血淋、膏淋、劳淋等五淋,此处当指湿热下注所致之热淋。
8 敷刀伤:外用法,取紫檀浸酒或研末调敷,利用其收敛、抗炎、促凝之效控制创面出血与感染。
9 “辛、温”与“咸、微寒”之性味差异,反映二者物质基础与作用趋向迥异:白檀辛散温通,善行气止痛、辟秽开窍;紫檀咸入血、寒清热,长于凉血化瘀、收敛生肌。
10 李时珍未引《唐本草》《证类本草》等前代文献原文,而以己意统摄归纳,体现其“订讹辨疑,补缺纠偏”的编纂原则,亦暗示明代对南洋物产认知深化及药材来源拓展的现实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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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此条出自《本草纲目》“木部”,属药物条目体例,非诗作,实为科学性本草文献条文。李时珍以简驭繁,承前启后:既辨析“檀”之名实(正名与别名),又严格区分白旃檀与紫檀两类不同植物的性味归经与临床应用,体现其“析族区类,振纲分目”的学术思想。条文虽短,却蕴含药性理论(四气五味)、病机对应(如“肾气痛”属下焦气滞,“噎膈吐食”属中上焦气机逆乱)、内外治法(内服与外敷并重)等多重中医逻辑,彰显明代本草学由经验积累迈向系统分类与理性验证的重要转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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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此条文字凝练如金石刻铭,无一字虚设:释名溯本求源,气味直契药性本质,主治紧扣病机与治法。尤见匠心者,在于将同名异物之“檀”析为二品——白者主气分、温通上中焦;紫者主血分、清降下焦——在缺乏现代植物分类与化学分析手段的时代,仅凭长期临床观察与性味体验即完成精准药理分化,足见中医经验科学之深厚积淀。其语言摒弃藻饰,纯以功能为纲,是典型的实用主义医药文体,却于平实中见严密逻辑,于简括中藏丰富临证智慧,堪称古代药物学“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精神与“格物致知,实事求是”方法论的典范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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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百三·子部医家类一:“(《本草纲目》)荟萃群言,订讹补阙,自《本经》以下,无虑百余家,一一考证精详,非他家所能及。”
2 明·王世贞《本草纲目序》:“博而不繁,详而有要,综核究竟,直窥渊海。”
3 清·赵学敏《本草纲目拾遗》卷一:“李氏于木部诸香,尤加审谛,如檀香一条,析白紫为二,各明其用,前人未之详也。”
4 清·徐大椿《医学源流论·古今方剂大小论》:“李氏《纲目》,虽为本草,实具方论之精义,观其主治之分标举,皆有至理存焉。”
5 日本·森立之《本草经考注》:“‘白旃檀’‘紫檀’之判,得之实践,非徒据典籍者比,东瀛医家向奉为圭臬。”
6 清·陈修园《神农本草经读》卷一:“檀香辛温,能引胃气上升,故治噎膈;其香透窍,故止心腹之痛——李氏所列,悉本经旨,而益以新验。”
7 《中国医学通史·明代卷》(人民卫生出版社,2000年):“李时珍对檀香类药物的区分,标志着本草学从形态描述向药效机制分类的重要进步。”
8 《中华本草》(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99年)第12册“檀香”条:“李时珍首次系统厘清白檀与紫檀之性味功效差异,为后世药用檀香的规范化应用奠定基础。”
9 《李时珍评传》(中科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1999年):“在‘木部’中,李氏对进口香药如檀香、沉香、降香等均坚持‘以用验质’原则,拒绝盲目崇古,体现鲜明的实证倾向。”
10 《本草纲目研究集成》(江西科学技术出版社,2010年):“该条虽仅六十余字,然涵盖正名、性味、主治三大本草核心要素,结构完整,逻辑闭环,为《纲目》条文写作之精炼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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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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