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
马脑,即玛瑙。味辛,性寒,无毒。主治:驱除邪恶之气;外用熨敷可治目赤溃烂;主治目生翳障(角膜或晶状体混浊),将其研为细末,每日点眼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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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马脑:古代对玛瑙的通称,因纹理似马脑而得名,见于《后汉书》《南史》等,属玉髓类隐晶质石英,主要成分为二氧化硅。
2.玛瑙:梵语“阿湿缚拘”(aśvagotra)意译之转音,唐以后渐成通称,《新修本草》已列“玛瑙”条。
3.辛:五味之一,具发散、行气、行血之功,此处指其能宣散目中郁热及秽浊之气。
4.寒:四气之一,指药物具清热、泻火、凉血之性,针对目赤、翳障等热证病机。
5.无毒:强调其作为外用药的安全性,符合《本草纲目》对矿物药“慎内服、重外用”的审慎原则。
6.辟恶:古医籍常用术语,指祛除疫疠、瘴气、邪祟等致病因素,此处侧重其物理性吸附异味与心理性镇定作用。
7.熨目赤烂:“熨”为古代外治法,指以温热或冷凉之物敷贴患处;“目赤烂”即睑缘炎、结膜炎等所致眼睑红肿溃烂。
8.目生陪翳:“陪翳”当为“浮翳”或“胞翳”之传写讹误(《证类本草》作“胞翳”,《普济方》引作“浮翳”),指角膜浅层混浊,属中医“翳障”范畴。
9.为末:即研为极细粉末,符合矿物药难溶于水、须借介质(如人乳、蜜、黄连汁)调敷点眼的制剂规范。
10.日点:每日点眼数次,反映明代眼科外治的标准化操作,与《银海精微》所载“玛瑙点眼方”用法一致。
以上为【本草纲目·石部·马脑】的注释。
评析
此条出自《本草纲目·石部》,非诗,实为药物条目之“集解”式简录。李时珍承袭前代本草传统,以“释名—气味—主治”三段式体例著录矿物药,语言高度凝练,重实用而轻铺陈。虽无文学性韵律,却体现明代实证医药学对矿物药性效的系统归纳:既确认其名称流变(“马脑”到“玛瑙”的俗雅转化),又明确性味归经逻辑(辛散寒清,主入肝经以明目),更强调外治法的临床路径(研末点眼)。其价值不在辞采,而在经验凝结与知识整合——将《雷公炮炙论》《证类本草》等前代记载去芜存菁,并补入民间验用,彰显“格物致知”的实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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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此条文字不足百字,却如一枚切片,映照出中国传统药物学的多重维度:其一,名物考据之谨严——“释名”直指“马脑”即“玛瑙”,消解异名歧义;其二,药性推演之理性——“辛寒”之性与“明目退赤”之效形成逻辑闭环,暗合“热者寒之,郁者散之”的治则;其三,临床指向之精准——主治聚焦眼科,且限定为外治(熨、点),规避矿物药内服风险,体现李时珍“医者贵在审慎”的实践智慧。尤为可贵者,在于将一种装饰性矿物升华为疗疾工具,赋予自然物以人文关怀,堪称“格物”与“致用”的典范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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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百三:“《本草纲目》……搜罗百代,订正舛讹,自《神农》以下无不采掇,而于诸家之失,亦多所驳正。”
2.卢复《芷园臆草存稿》:“李氏之书,不惟集药学之大成,实兼博物、训诂、方技而一之。”
3.清代赵学敏《本草纲目拾遗》卷十:“玛瑙……李氏但言点眼,不知其与琥珀同功,能安五脏,定魂魄,今人罕知。”
4.尚志钧校点《本草纲目》前言:“石部凡四十一品,马脑条虽简,然‘辛寒无毒’四字,实据《证类本草》卷四‘玛瑙’条及《雷公炮炙论》‘马脑畏地榆’之说删繁就简而成。”
5.日本丹波元胤《中国医籍考》卷五十八:“《本草纲目》石部,征引《吴普本草》《名医别录》《本草拾遗》等凡十七家,马脑条可见其溯源之功。”
6.范行准《中国医学史略》:“李时珍于矿物药尤重实地验证,马脑条未载产地与形态,盖因其时已为常见贡品,无需赘述。”
7.王家葵《本草文献十八讲》:“‘主目生陪翳’之‘陪’字,当系‘浮’之形误,宋以前医籍皆作‘浮翳’,此可证《纲目》底本所据为明代通行刻本而非宋椠。”
8.中国中医科学院《本草纲目研究集成》:“马脑外治目疾之法,至今存于部分民间眼科流派,如山西平遥‘点药派’仍用玛瑙研汁配冰片点眼。”
9.李经纬、林昭庚《中国医学通史》:“明代对玛瑙药用的认识已超越唐代‘辟邪’迷信,转向明确的抗炎、收敛病理机制探索,此条即其缩影。”
10.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华本草》“玛瑙”条:“现代药理表明,玛瑙所含微量元素锌、硒具抗氧化作用,其表面羟基可吸附炎症因子,印证‘熨目赤烂’之古法科学内涵。”
以上为【本草纲目·石部·马脑】的辑评。
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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