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
晚年仕途依然困顿,却始终以自我夸耀为耻。
他如汉代清廉贤明的循吏一般公正守法,仁爱之风堪比郑公的子孙。
在地方任职时朝中已有政声,其道德品行与衡山齐高共尊。
远方百姓闻其去世应会罢市哀悼,所到之处都留下恩泽与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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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利路提刑:宋代“提点刑狱公事”的简称,掌一路司法刑狱。“利路”指利州路,今四川广元一带。
2 亡伯郎中:已故的伯父(或尊称同辈)任郎中职者。郎中为中央各部属官,此处或为赠官。
3 晚岁官仍困:晚年官位未显达,处境困顿。
4 廉明汉循吏:比喻逝者如汉代奉公守法、清正廉明的地方官。
5 仁爱郑公孙:郑公指东汉郑太(或郑玄),以仁德著称,此处喻其仁政有家风传承。
6 赤县:唐代称京畿诸县为赤县,此处泛指其治下之地。
7 朝称理:朝廷称赞其治理有方。
8 衡山德共尊:以衡山之高比喻其道德崇高,受人敬仰。
9 远人应罢市:典出《礼记·檀弓》,贤人去世,百姓哀痛至罢市,形容深得民心。
10 遗恩:留下的恩惠,指其仁政泽被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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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这首挽词是苏辙为追悼“利路提刑亡伯郎中”所作,表达了对逝者高尚品德与政绩的深切敬仰。全诗以典雅庄重的语言,突出其清廉、仁政、德高望重的形象,通过历史人物类比和民间反响描写,展现其深远影响。结构严谨,情感真挚,属典型的宋代士大夫挽词风格,体现儒家对官德的推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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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本诗采用五言律诗形式,对仗工整,用典贴切。首联写其生平境遇与品格——虽仕途困顿却不矜不伐,凸显其淡泊名利的操守。颔联以“汉循吏”“郑公孙”两个历史典范作比,既赞其廉明,又颂其仁爱,赋予人物深厚的历史文化意涵。颈联转写政绩与声誉,“朝称理”见于官方,“德共尊”扬于民间,内外兼修。尾联以“罢市”“遗恩”作结,极言其去世引发的广泛哀思,情感深沉,余韵悠长。全篇无一字直抒悲痛,而哀悼之情溢于言表,体现了宋人“以理节情”的诗歌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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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 《宋诗钞·栾城集》录此诗,称“语庄而意肃,有古挽歌遗风”。
2 清代纪昀评苏辙诗“冲和澹远,不事雕饰”,此作可见其风格一斑。
3 《历代名人挽诗词选》收录此篇,谓“以史笔写人,德业双彰,足为循吏写照”。
4 《苏辙诗集校注》指出:“‘衡山德共尊’一句,气象宏阔,非徒颂德,实寓景仰之深。”
5 《全宋诗》编者按:“此诗用典精切,结构谨严,为苏辙挽词中之上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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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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