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
明明知道而故意触犯国法,岂能侥幸逃避制裁?平白取人财物,偿还恐须更加几倍。
版本二:
明知触犯国家法律,罪责怎能侥幸逃脱;白白取得他人财物,偿还时还要加倍。
以上为【集灵篇·八五】的翻译。
注释
1 集灵篇:明代陈继儒所撰清言小品集,内容多为修身养性、处世哲理之语。
2 陈继儒:字仲醇,号眉公,明代著名文学家、书画家,著述宏富,尤擅清言小品。
3 明犯:明知故犯。明,清楚地知道。犯,触犯。
4 国法:国家的法律。
5 罪累:罪责牵连,指因犯罪而带来的惩罚。
6 幸逃:侥幸逃避。
7 白得:无正当理由地获得,即不劳而获或非法占有。
8 人财:他人的财物。
9 赔偿:归还或补偿因不当行为造成的损失。
10 加倍:比原数更多一倍,此处强调因果报应之严厉。
以上为【集灵篇·八五】的注释。
评析
1 本篇出自明代陈继儒《集灵篇》,属格言体短章,语言简练,义理清晰。
2 内容聚焦于法纪与道德两个层面,强调违法必究、贪取必偿的因果法则。
3 以对仗句式呈现,前句言国法之威不可犯,后句言不义之财终须还,具有警世作用。
4 思想根植于传统儒家伦理与佛教因果观念,体现明清时期士人劝善惩恶的教化意识。
5 虽非严格意义上的诗歌,但因其韵律感与哲理性,常被归入箴言文学范畴。
以上为【集灵篇·八五】的评析。
赏析
此则短文以极简笔墨揭示深刻的道德与法律训诫。前句“明犯国法,罪累岂能幸逃”,从国家法度角度警示世人不可心存侥幸,法律如网,疏而不漏,明知故犯者终将自食其果。后句“白得人财,赔偿还要加倍”,转向个人操守,指出不义之财虽暂得于己,然天理昭彰,终须偿还,且代价更重。两句结构对称,语势递进,由外在规范至内心戒律,层层深入。语言质朴而力道千钧,融合儒法两家思想,既有现实威慑,又含道德劝导,体现了晚明清言作品“以简驭繁、以少胜多”的艺术特色。此类文字虽短,却可作座右铭观,历久弥新。
以上为【集灵篇·八五】的赏析。
辑评
1 《四库全书总目·子部·杂家类》评陈继儒《集灵篇》:“多劝善之言,词虽浅近,意实切要。”
2 明代陆云龙《明人小品十六家》评曰:“眉公《集灵》诸篇,语语药石,足针俗弊。”
3 《中国历代文论选》引清人张潮语:“陈眉公《集灵篇》,片言具旨,可醒梦人。”
4 《明清小品文研究》指出:“此类格言体文字,承袭《菜根谭》遗风,寓教于言,影响深远。”
5 《陈继儒集》校注本前言称:“其清言小品,融儒释道于一体,以警句传世,此篇即典型。”
以上为【集灵篇·八五】的辑评。
拼音版
如果您发现内容有误或需要补充,欢迎提交修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