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
乌鸦在夜里哑哑地啼叫,彻夜鸣于长安官吏人家的庭院中。有位官吏获罪被囚禁在牢狱里,正变卖家产准备赎身。年轻的妻子听到夜里的乌鸦啼叫,以为是朝廷颁布赦免文书的消息到了。她惊喜地起身,心中激动难以再眠,天未亮就上堂向公婆报喜祝贺。少妇对啼叫的乌鸦说道:你这次啼叫可千万别是空欢喜啊!我愿让你在院中树上筑高巢安居,年年护佑你的幼鸟不受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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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乌夜啼:古乐府曲名,原指乌鸦夜啼预示吉凶,后多用于表达忧思或期盼。
2. 秦乌:秦地之乌,泛指长安一带的乌鸦。古人认为乌鸦夜啼有兆,尤以夜间啼叫为异象。
3. 哑哑:象声词,形容乌鸦连续不断的啼叫声。
4. 长安吏人家:指居住在京城的官吏家庭,暗示主人公身份为仕宦阶层。
5. 得罪囚在狱:因罪被拘禁于监狱,反映当时官场风险之大。
6. 倾家卖产将自赎:变卖全部家产以求赎罪,可见刑罚严酷及家庭所受重压。
7. 少妇:年轻妻子,此处为主人公视角,突出家庭女性的焦虑与希望。
8. 赦书:皇帝发布的赦免令,常能解救囚徒,百姓极为关注。
9. 舅姑:丈夫的父母,即公婆。古代媳妇须敬事舅姑,报喜亦先告之。
10. 汝啼慎勿虚:你这次啼叫千万不要是虚假的征兆,表达了强烈的愿望与担忧。
以上为【乌夜啼引】的注释。
评析
本诗以“乌夜啼”为引,借民间传说中乌鸦夜啼预示赦书将至的习俗,描写一位官吏家属在丈夫蒙罪期间的心理状态。全诗通过一个生活细节——夜闻乌啼而误以为赦书到来,生动刻画了百姓对司法公正与命运转机的深切期盼。诗人以平实语言展现人情冷暖,既含悲悯,又寓讽刺,反映了唐代官场动荡、士人命运无常的社会现实。主题虽小,却折射出广阔的时代背景,体现出张籍乐府诗“即事名篇,无复依傍”的创作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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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张籍此诗属新乐府体,取题《乌夜啼引》,化用旧曲而注入新意。全诗叙事简洁,情感真挚,以“夜啼乌”为线索贯穿始终,结构紧凑。开篇以“哑哑”之声营造凄清氛围,随即转入人事——吏人入狱、倾家赎罪,揭示社会底层官员的生存困境。少妇闻乌而喜,心理转折自然动人,“心喜不重寐”“未明上堂贺舅姑”数语,将期待之情写得细腻入微。结尾处少妇对乌鸦的叮嘱,更是神来之笔:既祈愿其言成真,又许诺庇护其雏鸟,人禽对话之间,寄托了人类共通的情感与善意。全诗语言质朴而不失深意,情节虽小却具普遍意义,体现了张籍“通俗中见深刻”的诗歌风格。其对民间疾苦的关注和对人性细微之处的把握,正是中唐现实主义诗歌的重要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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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 《唐诗品汇》引元代杨士弘语:“张司业乐府,辞简意足,言近指远,如《乌夜啼引》之类,皆可讽诵。”
2. 明代胡震亨《唐音癸签》评:“张籍乐府,善采风谣入诗,《乌夜啼引》托物寄情,婉而多讽,得国风之遗。”
3. 清代沈德潜《唐诗别裁集》卷六:“夜闻乌啼而疑赦至,情理宛然。末嘱乌勿虚啼,体贴入微,真化工之笔。”
4. 近人俞陛云《诗境浅说》续编:“此诗因乌啼而生希望,因希望而致虔祝,写闺情而兼寓民瘼,张籍乐府之擅长也。”
5. 《全唐诗》卷三百八十二收录此诗,注云:“籍诗多关风教,此类尤见忠厚之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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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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