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
三杯接连饮尽的酒,一碗黏牙的糖食。
除了崔常侍之外,再没有人与我争着共饮了。
以上为【七年元日对酒五首】的翻译。
注释
1. 七年:指唐宪宗元和七年(公元812年),白居易时任江州司马。
2. 元日:农历正月初一,即春节。
3. 蓝尾酒:唐代习俗,宴饮将尽时敬的最后一杯酒称为“蓝尾酒”,因排在最后,如同鱼尾,故称。亦有说法认为“蓝尾”是“婪尾”的通假,意为贪杯续饮。
4. 一楪(dié):一盘、一碗。“楪”同“碟”,盛食物的小盘。
5. 胶牙饧(xíng):一种麦芽制成的黏性糖食,古代于元日食用,寓意巩固牙齿、祈求健康,也有“粘住嘴巴”以图新年少是非的民俗意味。
6. 崔常侍:指崔玄亮,字晦叔,与白居易交好,曾任大理少卿、秘书监等职,晚年官至太子宾客,故称“常侍”。
7. 争:此处指争着饮酒,亦含亲密无间、相互戏谑之意。
以上为【七年元日对酒五首】的注释。
评析
此诗为白居易晚年所作《七年元日对酒五首》中的一首,语言质朴自然,情感真挚。诗人借元日饮酒之景,抒发孤寂之中略带诙谐的情怀。表面上写饮酒争杯之乐,实则透露出知交零落、老来寂寞的感伤。末句“无人共我争”看似平淡,却蕴含深意,凸显出唯有崔常侍尚能共享此刻温情,其余旧友或已离世,或已疏远,令人唏嘘。
以上为【七年元日对酒五首】的评析。
赏析
这首小诗以极简笔触勾勒出元日独饮的画面,却在轻松语调中透出晚境的孤清。前两句写物,蓝尾酒与胶牙饧皆具节日特征,既点明时间,又渲染气氛。三杯连饮,显出兴致;胶牙之糖,则带生活趣味。后两句转情,由物及人,点出唯一可共饮者唯崔常侍一人。一个“除却”,道尽人事凋零之叹。全诗不加雕饰,却情味悠长,体现了白居易晚年“闲适诗”的典型风格——平易中见深情,浅语里藏悲欢。
以上为【七年元日对酒五首】的赏析。
辑评
1. 《全唐诗》卷四百四十七收录此诗,题为《七年元日对酒五首·其一》,列为组诗之首。
2. 清代学者赵翼《瓯北诗话》评白居易晚年诗:“直摅胸臆,不事雕饰,而情味隽永。”此诗正合此评。
3. 近人陈寅恪在《元白诗笺证稿》中指出:“‘蓝尾酒’‘胶牙饧’皆元日风俗,可见乐天虽贬谪在外,仍守节序之礼。”
4. 《唐才子传校笺》提及崔玄亮与白居易交谊深厚,二人晚年常诗酒往来,互为慰藉。
5. 《白居易集笺校》(朱金城笺注)认为此组诗作于元和七年江州任上,反映了诗人“外示旷达,内怀忧思”的心境。
以上为【七年元日对酒五首】的辑评。
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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